濟南推行物業服務事項“六公開”制度

7日,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印發了《關於推行物業服務事項“六公開“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我市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上依法建設且實行專業化物業服務的住宅小區,需公開公示包括代收的公共收益收支明細、需要業主共同表決的議事決策、物業服務標準內容和收費標準價格等六項內容。

  為提升物業服務企業誠信服務意識,規範服務行為,增強物業服務透明度,保障業主知情權,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規定,推行了物業服務企業服務事項“六公開”制度。具體而言,需公開公示的內容有以下6個方面:1.要公開公示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作出的年度服務承諾、完成時限,以及項目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聯繫方式、24小時服務電話;2.公開公示物業服務標準、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收費價格;3.按季度代收的公共收益收支明細;4.需要業主共同表決的議事決策內容;5.電梯、水、電、氣、暖等設施設備日常維修保養單位的名稱、聯繫方式及公共設施設備維護保養情況;6.24小時投訴渠道和方式。

  除上述公示公開要求外,對於如何加強公示設施建設,《通知》也作出相關要求。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在大門出入口、業主活動場所等顯著位置設置“一箱三欄”,即:物業服務企業服務意見箱、政策法規宣傳欄、管理規約公開欄、物業服務公示欄。公示內容主要用於向業主宣傳物業管理及相關政策法規、用於向業主公示管理規約,還要公佈本《通知》規定的公示內容。

  此外,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要求,各縣區住建部門要會同街道辦事處對物業服務企業不按規定進行公開公示的,責令整改並視情況進行信用扣分,對物業服務企業違反《山東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和第四十七條規定的,要及時通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理,同時記入物業服務企業信用檔案。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也將把物業服務企業落實服務事項“六公開”制度情況納入企業信用等級評定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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