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6萬餘戶公租房家庭獲實惠“先交租後補錢”將調整為直接扣減

長江日報訊(記者廖橋)公租房的租金繳納方式將由“先交租後補錢”,調整為直接按優惠標準交租。長江日報記者17日獲悉,武漢市對公租房保障政策進行修訂完善,6萬餘戶住公租房的家庭將獲得實惠。

將於今年6月1日開始執行的《武漢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對低保及低收入家庭應保盡保;對城鎮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以實物(即房屋,下同)配租為主、發放租賃補貼為輔;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以發放租賃補貼為主、實物配租為輔;無房新就業職工、在漢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實施階段性保障,以發放住房租賃補貼為主(外來務工人員保障方式為發放租賃補貼)。

同時,租金繳納方式也發生了變化。按照武漢市現行政策,對於實物配租的公租房,實行“市場租金、租補分離”“分檔補貼、先繳後補”的租金繳交形式,即租戶先按市場價格繳納租金,然後政府再根據其享受的補貼標準發放現金補貼。不過,實際操作中,由於承租人收入不高、支付能力有限,部分困難群眾先按市場價支付租金存在一定壓力。本次政策調整後,可在繳納租金前,直接按享受住房補貼後的優惠標準計租。這樣一來,將有效降低保障家庭租金籌集壓力。

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辦法同時明確了新舊政策銜接時保障力度就高原則,也就是該辦法施行前已享受實物配租的保障家庭,其應繳納的租金總額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則執行;已享受租賃補貼的保障家庭,其租賃補貼總額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執行。這意味著,新政策將使得武漢市公租房保障力度進一步加大。

新規執行後,中低收入住房困難戶租金變化

武漢公共租賃房主要提供給本市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3000元(單身低於3500元)、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6平方米的居民,按不同收入情況享受不同幅度的租房補貼。

以某3口之家保障對象為例,其租住公租房面積50平方米,公租房市場租金標準為16元/平方米·月。

1、如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780元(含),保障辦法實施前後,實際繳納租金無變化,依然按照0.75元/平方米·月繳納租金;

2、如家庭月人均收入為780-1560(含)元,月租金由368元降至240元;

3、如家庭月人均收入為1560-1750(含)元,根據保障力度就高原則,月租金仍為368元;

4、如家庭月人均收入為1750-2000(含)元,月租金由584元降至560元;

5、如家庭月人均收入為2000元以上,月租金由800元降至5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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