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的通告 第8期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严格管控入境来(返)抚人员。境外回国人员已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解除隔离的,回抚后应继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经黑龙江省入境的须居家隔离14天),隔离的第7天再接受1次核酸检测。
2.推广使用健康码。广大市民应通过手机下载“辽事通”APP或微信、支付宝申领“健康码”,进入公共场所应主动出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写字楼、学校、工厂、医疗机构、商场、宾馆、餐饮单位、客运班车、公交车辆、火车站、客运站等公共场所应查验“健康码”。
3.严禁各类群体性聚会聚餐活动。全市各商场、宾馆、酒店、餐饮机构等单位和个人,禁止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会聚餐活动,特别是商业促销、开业庆典、宗教民俗、文娱体育、节日聚会、婚丧宴席等大规模人员集聚活动。
抚顺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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