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護航案例分析:創業風險無處不在之侵權風險

創業護航案例分析:創業風險無處不在之侵權風險

【案例來源】

創業護航直播課程第29期(20200413)創業風險無處不在

【案例編號】

FL 20200413

【案例類型】

法律

【案例標題】

創業風險無處不在之侵權風險-創業者必備的法律知識

【案例背景】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對“喬丹商標案”進行終審裁決,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對第6020578號“喬丹及圖”商標重新做出裁定。該商標被撤銷幾成定局。這也意味著喬丹商標侵權系列行政訴訟案最後一件訴訟塵埃落定。

雖然網上輿論和報道多以“中國喬丹敗訴”為題,但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8日晚發佈公告解釋稱,其註冊超過5年的74件商標已經取得勝訴(包括常用的全部核心商標),只是註冊時間未超過5年的4件商標發回知識產權局商評委重新裁定,因此該判決不會對公司正常經營構成影響。

【案例過程】

改革開放後,福建晉江草根工業崛起,製造“國產小洋貨”的作坊工廠遍地開花,其中包括1984年成立的“福建省晉江陳埭溪邊日用品二廠”(喬丹體育前身)。當年,陳埭鎮工農業總產值超過1億元,成為福建省首個億元鎮。如今,這裡形成了全國最大的運動鞋產業集群。

2000年,“福建省晉江陳埭溪邊日用品二廠”改名為“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彼時,綽號“飛人”的邁克爾·喬丹(以下簡稱飛人喬丹)已經獲得6枚美職籃總冠軍戒指。

更名後的喬丹體育業績快速成長,但沒人會想到,這次更名會引發曠日持久的訴訟。

2012年,飛人喬丹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要求撤銷喬丹體育的78個相關注冊商標,但被駁回。

飛人喬丹不服裁決,向審理知識產權的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商評委裁定。2014年至2015年,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分別對上述糾紛案進行了一、二審,飛人喬丹均敗訴。

飛人喬丹隨後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2020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公佈行政判決書,撤銷一、二審行政判決,由國家知識產權局(中央機構改革後,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評委併入國家知識產權局)對第6020578號“喬丹及圖”商標重新做出裁定。

福建聯合信實(福州)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昇解釋說,飛人喬丹請求撤銷78個商標,意味著有78件行政案子,這也是“喬丹告喬丹”訴訟曠日持久的原因。“最高法最終提審了10個案件,此次判決的‘喬丹及圖’商標只是系列案件的最後一個。”

78個商標中,飛人喬丹只勝訴4個,喬丹體育勝訴74個。其裁決的標準上,法律規定的五年期限成為關鍵點。

【案例經驗】

1、知識產權的侵權風險已經越來越大,是創業企業應該重視的風險之一。

2、公司要走一個專業化正規化的品牌經營道路,正正當當,不曖昧,不去打擦邊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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