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在城市定居,農村的房子打算轉讓給別人,需注意些什麼?

鄉野之風


建議不要轉讓,就算是到城市定居了,逢年過節還可以回來看看啊。也許現在的你還太年輕,年輕到以為到城市闖出了一片天地之後就想跟以前的農村生活一刀兩斷。其實等你上了一定年紀以後一定會後悔當初把農村祖宅轉讓出去,畢竟我們中華民族講究的是落葉歸根,講究的是歸屬感,城市再大再精彩,老了你也會想著回來看看,回來看看你生你養你的地方。我們這邊就是,有些人到城市定居了,甚至在城市當了不錯的官了,但依舊會把農村家裡的房子給裝修好,即使一年到頭也不回來住幾天,但你的根就在那啊!

換另一個層面來考慮,現在農村不像以前那樣可以隨便建房,需要申請,審批過了才能建。而且目前農村地區實施的是一戶一宅政策,一戶家庭只能申請一塊宅基地建房。可見在農村有塊地是多麼的貴重。你有錢也未必能在農村建得了房。個人認為,將農村的房子轉讓給別人,從長遠來看,百害無一利。當然啦,你的情況我不是很瞭解,但還是建議你 慎重考慮吧。


海鷺展翅飛


在生活中,房屋轉讓都是很常見的事情,但是不管是有償的房屋轉讓還是無償轉讓給對方的時候,我們都必須要有一份房屋轉讓協議,而且這份協議必須要有法律的效應的,可以得到法律的保護,具體注意事項有以下幾點吧。

1、產分離出賣,合同無效。由於房屋是建築在土地上的,為土地的附著物,具有不可分離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權通過買賣而轉讓時,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必須同時轉讓或隨房屋轉移。如果出賣人將房產和土地使用權分別賣與不同的買受人,或者出賣房屋時只轉讓房屋所有權而不同時轉讓土地使用權,買受人可以提出這種買賣合同無效。

2、主體有問題,合同無效。出賣房屋的主體必須是該房屋的所有權人。非所有權人出賣他人房屋的,其買賣行為一般無效 。房屋的產權為數人共有的,必須徵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賣。

3、侵犯優先購買權,合同無效。房屋所有人出賣共有房屋時,在同等條件下,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房屋所有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屋所有人出賣房屋時侵犯優先購買權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請求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

4、農村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與城鎮居民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應認定無效。在《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中規定“嚴禁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嚴禁為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 因此對這類合同,應因違反國家政策而認定為合同無效。

5、非法轉讓,合同無效。主要包括轉讓或買賣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權屬有爭議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農人阿晏


我覺得第一合同或協議要公證或找當地村幹部見證簽字,第二要約定好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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