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總價30萬,為什麼總價給寫了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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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房價總價是30萬,為什麼總價給寫了20萬?

根據題意理解,應該是你所購買的該套房屋成交總價是30萬元,你也支付了30萬元(或者是一次性,首付、分期、按揭支付的本金總額,等於30萬元),但是《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的總價卻只有20萬元。

要理解這點,就要了解開發商的銷售模式。

1、佣金模式代理銷售

有的開發商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沒有組建自己的銷售團隊,而是把開發的項目,委託給專業的房地產銷售代理公司進行銷售、或者從事網絡推廣的專業電商進行代理銷售。

這種情況下,開發商與代理公司的合作關係一般有以下方法:

(1)、單純的代理

這種模式,商品房銷售價格由開發商定價,代理公司根據合同約定的銷售金額、回款金額,按照一定比例收取代理佣金。

此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總價,與實際成交的總價一致。代理公司銷售商品房回款,直接由開發商收取進入開發商賬戶。

(2)、佣金+分成

這種模式基本同第(1)點,不同之處就是開發商確定商品房銷售底價,代理公司出售的價格高於開發商底價部分,對超過部分,對超過底價金額按一定比例分成(這個比例一般都很高,是純佣金的許多倍,不同的開發商會不一樣)。

2、包銷模式

這種模式一般情況下,開發商與代理公司合作,不支付佣金,確定銷售底價,銷售底價部分,由開發商收取,代理公司的佣金,由購房者支付。

從你的情況看,應該是代理公司收取了10萬元,作為自己的代理佣金。《商品房買賣合同》總價只有20萬元,因此,開發商就只有20萬元。

具體情況,還是要看你的交易資料進行具體確認,比如,交的30萬元,應該給你出具交款的收據。既然把30萬元分成了2份,就要給你出具2份收據,可以看看收據的內容。


綠色地球之夢想家園


開發商想避稅,你沒有好處不能籤,這是給自己找麻煩


海的女兒看見彩虹


下面那些複製粘貼的就不要貽笑大方了,同樣的回答看到好幾個。就算複製也自己修改一下呀,別不懂裝懂。

一,總價30萬,合同寫20萬,一般情況下絕大部分出現在二手房交易中,就是為了避稅,也就是所謂的陰陽合同,實際成交價跟交易中心備案價不一致。

二、最終目的就是為了避稅,沒什麼不好分析的啊,關於價格的問題除了避稅還能是什麼?那些說一般人不好回答的,是因為他們根本就不懂裝懂,只知道複製黏貼。

三、房價做低,可以避免增值稅,個人所得稅,買方辦小產證時也可以少交一點契稅。所以在二手房市場,做低是一個很常見的事情。

四,但市場行情也會有一個市場評估價,所以不是說想做多低就做多低,這是不現實的,不能那麼隨心所欲。

五、說回一手房,作為開發商開發的一手樓盤,簽訂預售合同時,每一套房子都有備案指導價的,俗稱一房一價,簽約時只可以低於該指導價,不能高於指導價。

六、但是做為開發商來說,做陰陽合同根本就不划算,這等於是把一個炸彈的遙控器硬塞到了客戶手裡。

七,客戶只需要按照網籤備案合同的價格付錢就行了,剩下十萬根本不需要付。因為房屋預售出售合同默認的只有經過網籤備案的才是有效力的。

八,你說還有另外一份合同,開發商去起訴,這個是根本不可能事情,先不說合同有無效力,這份合同拿出來就是炸彈。偷稅漏稅可不是小事情。

九、敢籤陰陽合同的,稅務審計會教你怎麼做人 保證罰到你這輩子再不敢偷稅漏稅,別問我怎麼知道的,經歷過。

十、所以那幾個開口閉口開發商怎麼怎麼樣的,根本就不是那麼回事兒,開發商根本就不敢,因為代價大到根本無法承受,投資和收益完全不成正比。

所以,好聽點說只是為了避稅,其實就是偷稅。這個不可取,應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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