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未成年人主觀上知法犯法那麼是否會受到懲戒?

meng0130


未成年人,“主觀”“知法犯法”在我國刑法上沒有對這兩個詞“考量”。根據我國《刑法十七條》:

  

十四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不需要對任何犯罪行為負刑事責任。

  對於不滿16週歲但已滿14週歲的人,犯八種犯罪即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防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另外補充一點,有些家長比較害怕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會影響孩子的未來,特別是找工作,我們法律有一個很人性化的規定就是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犯罪的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輕儛飛揚


如果未成年人明確法律法規,知法犯法都屬於犯罪行為。既然懂法了就不要名知故犯,必須懲嚴,決不可饒恕。犯法就應該用法嚴歷懲罰他們的行為,對他們以後成長之路怎樣為人大有幫助。


信心X


肯定會,但輕重肯定會酌情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