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是制約人口生育率提高的重大障礙因素

婚房是制約人口生育率提高的重大障礙因素

自從國家放開二胎生育政策以來,生育率未見明顯上升,根本原因在於有生育二胎意願的家庭數量,不能彌補有因結婚延遲而導致的首胎生育遲遲不來的人口缺口。

婚房是制約人口生育率提高的重大障礙因素

首先,已婚一胎家庭,並沒有廣泛響應國家政策,進行二胎生育。

首胎是男孩子的,生育二胎意願降低。

從身邊的例子來看,多數的家庭,是基於家庭男女平衡的思想,進行二胎生育的。尤其是,家庭首胎是女兒的,進行二胎生育的比例較多。這主要是受中國男孩子傳宗接代的傳統思想觀念影響,二胎政策正好迎合了此部分家庭,為首胎是女孩子的家庭創造了良好的生育機會。而首胎是男孩子,進行二胎生育的意願明顯降低。這主要受兩個方面的原因影響,一是撫育子女的成本居高不下;二是,按照中國傳統習俗,兒子需要準備婚房,進一步增加了家庭負擔。撫養成本疊加住房成本,成為阻礙二胎生育的一個根本性原因。

其次,錯過生育年齡的,導致生育意願下降也不在少數。

適婚年齡青年,實際結婚年齡大幅度延後,直接導致家庭年齡結構與生育年齡產生較大矛盾。結婚年齡推遲,主要因素是城市化進程帶來組建家庭的經濟負擔沉重,積累組建家庭的成本大幅度增加。原生農民家庭,較難為子女在城市組建家庭提供便利的條件。中國人口結構在以鄉村人口占絕大多數的時代,農村結婚,父母或子女自身需要準備的婚房成本其實較為容易實現,批宅基地,修新房,每個家庭根據自己子女的年齡來按部就班的準備婚姻事項,從國家的角度來看,多數人在適婚年齡就具備結婚的條件。

而隨著城市化進程的開展,城市經濟的特徵,讓農民在向城市轉移的過程中無所適從,並缺乏經濟支持。尤其是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大批量的人口轉移,這種現象表現的越為突出。

第一,現代城市化進程基本上斷絕了父母對子女的婚姻基礎的支持。

商品房作為城市居住的基本要素,成為農村人口轉化為城市人口的關鍵指標之一。

在中國傳統婚姻的發展促進關係中,一個農村家庭,修建婚房的經濟成本,主要建築材料和人工成本。建築材料多數原地採購,人工成本早期還可以親戚朋友幫忙,即使現代外包施工,整體上來講,農村建房的成本是可控的,通過攢錢修房的模式,是行得通的。因為建築材料和建築施工的上漲幅度,變化不會太多。佔國家人口結構多數的農民是可以通過自我規劃來實現結婚的必備要素,婚房的。

而在城市化進程中,人口在由農村想向城市轉移的過程中,作為人口的固定居所,商品房的運行機制,卻完全與宅基地完全不同。

一方面,商品房價格的運行機制,使得積累婚房的時間不斷拉長。

與宅基地無差異化,幾乎零成本的地價相比,商品房價格體系中不僅增加了大比例的土地價格,而且在開發過程中,增加了政府稅收環節,增加了金融槓桿,在城市優先發展的政策背景下,一度刺激了城市的土地價格不斷上漲,讓從農村向城市轉移的人口,望樓興嘆,商品房價格的上漲,使得這部分人口積累購房款的時間不段拉長,從3-5年,到10年,到20年,到基本上已經不可能追上房價。

另一方面,商品房銷售政策中,歧視農民的按揭貸款政策,使得購置婚房的時間大幅度推遲。我們知道金融只是一種工具,但它不是政治正確。

農村積累婚房,因為沒有金融槓桿,父母可以很早的就積累建房的資金,多數人在18-20歲左右開始籌備婚房。而城市裡購房,只能是農村二代大學畢業後,即23-26歲之後,進入城市工作後,才具備購房資格,只有農二代才能成為貸款的主體,因為農民大多數情況下不具備按揭政策的基本條件,不具有穩定工作和穩定收入。父母為子女籌備婚房的時間大大推遲。

商品房價格運行機制,和歧視性按揭政策的疊加,導致國家城市化進程中,適婚年齡延後結婚的現象不斷加劇。婚姻都已經延後了,首胎生育年齡自然延後許多。婚育年齡的延後,更加導致二胎的生育條件和生育意願降低。

綜上,以家庭為單位來考慮人口問題,歸因結果為婚房問題是困擾人口生育的重大阻力。那麼作為社會組織的管理者,國家應該如何應對人口問題呢?

從社會和家庭角度來看,人口問題根本上是婚房問題。要扭轉人口生育結構問題,那麼就其實要解決的主要矛盾就是婚房問題

婚房是制約人口生育率提高的重大障礙因素

解決婚房的手段有兩種。

第一種,在農村人口收入不變的情況下,讓農村人口低價獲得城市的婚房。

第二種,在房價保持相對穩定的情況下,對農村轉移人口進行住房救濟措施。

但兩種方式,仔細斟酌下,其實是一種政策解決手段。

第一,在城市裡建造面向農村戶籍的福利住房,大中小城市統籌,全國僅一次機會。

與現有各城市以吸引優質高端人才為主的政策最大不同之處,在於以農村戶籍為最大的核心區分要素,就是在城市中,設立專門的面向一個家庭群體中,上一代為農村戶籍,以家庭為單位的福利性住房。支持農村家庭,向城市轉移。繼續推進城市化進程。

第二,出臺制定專門的政策性金融支持政策。

繼續利用好金融政策工具,針對農村戶籍家庭,出臺貸款福利政策。突破現有的住房按揭政策,或制定專門的面向農村家庭的更為長期的家庭接力貸政策,從現有的20年、25年,延長至30年、40年、50年、60年等。

這樣的福利政策,算作是長期以來農業人口支持工業發展,從村人口支持城市發展的一個政策反哺措施。可以有效的推進農村人口在城市更早的紮根,更快的結婚,更早的生孩子,更快彌補人口生育的低谷。

如果政策制定得當,還可以有效緩解當前城鄉兩代人中因青年人口生活壓力過大,一邊需要攢錢買房,一邊需要贍養農村父母,兩邊難以兼顧而發生的家庭矛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