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起讨债 债未讨回反赔钱-今日头条-手机光明网

2019年某夏日晚,王某(化名)借帮妹妹收款为由,带着自己家人及一群不明身份社会青年进入吴某(化名)家中索要欠款。双方发生口角并引发肢体冲突,争执中王某举起了椅子,导致吴某受伤。为此,吴某向西陵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医院检查,确诊吴某右手部指伸肌腱损伤和右手部开放性损伤。最终,法院判决王某赔偿吴某8232.33元。

【法官说法】

庭审中,王某虽承认与其妹妹等数人到原告吴某家中催索债务,其间与吴某发生争执。但他认为,吴某的受伤并非自己导致,他只是举起椅子进行防卫。对此主张,王某却不能提交证据证明。结合此前王某的妹妹在另案中的陈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西陵区法院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对吴某身体健康权的侵害,依法应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法官提醒,本可以通过正当途径索要欠款的王某,不仅未能追索回欠款,还因自己的一时冲动致人受伤,反而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可谓教训深刻。

三峡晚报全媒记者高伊洛 通讯员姚欣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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