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合同皆作假 无中生有骗定金-今日头条-手机光明网

N通讯员 沈哲豪

约定好的交易日,为什么迟迟不见卖家踪影?子虚乌有的买卖,为什么可以堂而皇之地签订合同,甚至还能收取对方的定金?近日,港区公安分局乍浦派出所破获了一起合同诈骗案,嫌疑人利用不属于自己的彩板房与两位受害人签订合同,共骗取7万余元。

3月21日,乍浦派出所接到毛先生报警称,他在7天前与一个自称拥有某工地54间彩板房所有权的人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前后共交了5万元定金,只等3月20日拆除彩板房后支付尾款,可是到了约定拆除的日子,彩板房不但没有拆除,与其签订合同的卖家也没了音讯。

接警后,乍浦派出所迅速展开调查工作。民警经与合同中涉及的工地负责人交谈得知,此处的彩板房确实是闲置状态,但彩板房属于公司资产,是不可能以个人名义进行买卖的,且合同上的卖家,既不是公司内部人员,也没有工作人员认识他。

当民警对卖家身份进行核实时,发现其留下的身份证号“查无此人”。民警判断,嫌疑人使用了虚假身份与报警人签订了合同,同时也坐实了嫌疑人涉嫌合同诈骗的犯罪行为。

由于无法确定嫌疑人身份,这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难度。民警及时调整了侦查思路,将合同上其他信息作为切入点,尝试寻找线索。通过多日的逐人排查、反复分析,民警成功获取了嫌疑人的照片信息。当日,毛先生在见证人员的见证下,从民警提供的众多人员照片中,确定了倪某正是和他签订合同的卖家。

掌握了相关情况后,民警立刻展开对倪某的抓捕。经循线追踪、蹲点守候,民警于4月7日傍晚5时许,在乍浦某浴室内将嫌疑人倪某顺利抓获。

倪某到案后,先是否认自己的姓名,后又以各种理由狡辩,企图为自己开脱。但民警前期缜密的调查突破了嫌疑人的口供,当一个个事实证据摆在倪某面前时,他再无力狡辩。

“今年3月初,我因为做彩板房生意资金周转不开,正巧了解到乍浦某工地上的彩板房处于闲置状态,当时觉得这是个赚钱的机会。然后我就以彩板房所有人的名义对外发布出售信息。”倪某交代,他故意在合同中加了“违约双倍返还定金”的条款,骗取他人信任,促使钱财到手。

4月9日,经民警联系,此案的另一名受害人江先生也来到乍浦派出所报案并协助调查。目前,犯罪嫌疑人倪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港区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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