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退房二三事(二)

作为房产律师,在2015到2017年,我接到大部分退房咨询的原因都是卖家要求加价卖房或者卖家毁约的,而最近大约有30%的咨询都是关于退定金的,剩下的也大都是希望退房的。那么在找开发商退房过程中,会有哪些法律问题等着你呢?我们以张三为例,来进行分析。


张三退房二三事(二)

我的好友张三看中开发商的一套房子,总价300万,先向销售人员李四支付了5万元定金,李四开了收据并且签了自己的大名,然后我的朋友张三就联系李四,要求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开具相应房款的发票,但是李四告诉张三,说发票只能开240万,剩下的60万要转给李四个人,由李四个人出具收据。

这时,张三觉得问题并不简单,就跑到我这里来问:“张律师啊,你看这个情况,我总感觉有问题,不太敢买了,你看看怎么操作?”我一看这个情况,房屋总价300万,只能开240万的发票,剩下60万要转给销售人员个人,那么很可能有两种情况:1、这套房子卖300万超过政府备案价允许浮动的范围,所以要拆分款项,合同只能签240万;2、李四有问题,这房子可能开发商就打算卖240万,多出来的60万实际上会进李四的个人腰包,这老小子打算捞一笔钱跑路。把分析结果告诉张三以后,他也觉得很有道理,不然没有理由这么操作啊,于是就委托我进行调查,并采取一些措施。

拿到张三材料的当天,我调查了一下房屋备案价格,果然,超出了备案报价可浮动幅度范围,那么按照商品房销售备案方面的法律规定,显然是违法的。另外,李四的行为不用多说,作为销售人员私下收取房款按照法律规定肯定是违法的。于是,大家懂的,《律师函》警告闪现给开发商,告诉他们违法操作的严重后果,以及张三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云云。

第二天周末一大早,我被手机急促的铃声吵醒,“喂?是张律师吗?”“嗯,您是?”“不好意思没自我介绍,我是XX开发商,张三委托您给我们发的律师函我们收到了”“哦,那你打电话过来是?”“是这样的,在收到您律师函之前我们都不知道竟然有这种事情,完全是李四个人的行为,给张三先生/女士带来麻烦实在是不好意思,不管是退房还是合法合规买房我们都愿意配合的。”“哦,张三先生/女士不打算要这套房子了,实在是担心后面还会有不必要的麻烦。”“实在不好意思,那麻烦您联系一下张三先生/女士,我们约时间办一下退房手续,定金一定当场退还!”“OK”。

张三退房成功,然后我告诉他,这次买房是一次教训。疾在腠理,汤熨可解,疾入骨髓,无可奈何,买房这种大事,宁愿事前请律师把控风险,也不要等风险出现了在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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