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傷人起紛爭 法官調解促和諧

寵物溫馴可愛,可以帶給人們很多快樂和慰藉。但如果管理失當,寵物也會引起民事糾紛。近日,淇濱區法院鉅橋人民法庭審理了一起因寵物犬咬傷而引發的侵權糾紛。

2019年11月,張某被李某飼養的寵物犬咬傷,後雙方因賠償協商未果,訴至法院,要求李某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等損失4000餘元。

承辦法官接到該案後,及時瞭解案件相關情況,發現該案屬於一起典型的寵物犬咬人事件,本著努力化解鄰里糾紛,達到案結事了的原則,對雙方當事人分別進行深入溝通,釋法明理,以尋求雙方當事人之間都可以接受的平衡點,盡最大努力促使雙方達成一致。承辦法官動之以情,曉之以法,向被告李某釋明飼養動物對他人造成傷害,主人理應承擔賠償責任。在法官耐心細緻、入情入理的調解下,雙方的態度漸漸緩解,最終,張某同意降低自己的訴求金額,李某也認識到了其所飼養寵物犬管理方面的不當之處,雙方達成調解協議,並當場履行完畢。

法官提醒:本案中李某作為傷人動物的飼養人,因管理不善致其傷人,應當承擔責任。動物的飼養人、管理人一定要依法履行對動物的管理和看護義務,切莫給他人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