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菱学诗:香菱生活中唯一的美好回忆,悲情结局中的一点红

陆机的《文赋》曾写过"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

",在《红楼梦》中不乏缘情赋诗的情节,但是其中有一节,虽然作者着墨不多,但是对于揭示人物命运却有很重要的作用,那便是"香菱学诗"。

我们高中的时候学习这一节的时候,大多觉得这一节算是《红楼梦》中比较无聊的一节,都是黛玉教给香菱学诗,然后香菱读完黛玉推荐的诗集,在黛玉的指点下诗文一次比一次出色。但是细究起来,香菱学诗和其悲剧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了。

香菱学诗:香菱生活中唯一的美好回忆,悲情结局中的一点红

这一段虽然没有大观园里往常的热闹场面,没有宝黛二人的爱情,但是就这一小段的内容却道出了香菱在薛家的真实情境,不是作为大户人家小妾享进尽华富贵的样子,而是悲惨的遭遇。

香菱学诗的三步

关于香菱学诗的场景出现在作品的第四十八回,这似乎是《红楼梦》中为数不多的主要写香菱的场景,自然,对于香菱的描写,每场情节都有其独特的意蕴,而香菱学诗则是从侧面反映出了香菱悲剧的一面,或者说是香菱悲剧命运的体现。

就如前文所说,"诗缘情而绮靡",但凡是古代的诗人作诗都是有感而发,以诗言志的,黛玉如此,香菱亦是如此。

香菱学诗:香菱生活中唯一的美好回忆,悲情结局中的一点红

香菱学诗有个契机,那便是薛蟠远游,作为男权社会,小妾自然也要遵守三纲五常,没有丈夫的允许是没有机会进入大观园的,正好薛蟠远行,才有机会以和宝钗作伴的原因,有机会进入大观园,也才有了这个学诗的机会。

香菱学诗的过程,首先是拜林黛玉为师,她见过众人之后,吃完饭便往潇湘馆里去了,这说明香菱大概早就想拜林黛玉为师,认为教她作诗便是自己的造化。根据香菱所言,她想学作诗不是一时的兴趣,而是早就想要学,在进入大观园之前得空便会看旧体诗,但是旧体诗较格律诗晦涩难懂,所以黛玉告诉她,作诗首先要立意,给她推荐王维,李白,杜甫还有竹林七贤的诗句让她研究。

然后香菱根据黛玉的指引,开始研究诗人的诗句。

终于可以自己独立作诗,从香菱的三首诗的创作过程,可以看出香菱学诗的成果,也能看出香菱自己的遭遇。

"月挂中天夜色寒,清光皎皎影团团。

诗人助兴常思玩,旅客添愁不忍观。

翡翠楼边悬玉镜,珍珠帘外挂冰盘。

良宵何用烧银烛,晴彩辉煌映画栏。"

香菱的处女作被黛玉否决,因措辞不雅,要多读书,要放开胆子去做。

第二首的时候便是错了韵,第三首便有了意蕴

精华欲掩料应难,影自娟娟魄自寒。

一片砧敲千里白,半轮鸡唱五更残。

绿簔江上秋闻笛,红袖楼头夜倚栏。

博得嫦娥应借问,缘何不使永团圆?

这首诗才是香菱自己的生存状态,作为一个在薛家地位低下的人,它的生活环境是恶劣的,除此之外,还有自己的孤独,自己形影单只,思念丈夫,为何不能使二人团圆。

香菱学诗:香菱生活中唯一的美好回忆,悲情结局中的一点红

香菱的悲剧和香菱学诗的关系

书中写香菱,几乎从作品的刚开始便暗示了她最后的结局,从小时候作为甄英莲的时候,赖头和尚说她是"有命无运、累及爹娘之物"。便说出了她的结局,而对于香菱的着墨并不多,所以作者每次对于香菱的描写都是为了其以后的悲剧命运作铺垫。自元宵灯会失踪之后,便被拐子拐走,受尽折磨,直到遇到一个真心待她的冯渊,可是冯渊偏又是个短命鬼,继而引出了薛蟠,成为了薛蟠的房里人,至此,香菱的悲惨命运的描写告一段落,而薛蟠又娶了夏金桂,处处看香菱不顺眼,自改名秋菱之后,菱自秋天便枯萎,也暗示了香菱最后得干血症的结局。

香菱学诗:香菱生活中唯一的美好回忆,悲情结局中的一点红

曹雪芹笔下的香菱是个完美却最后香消玉殒的女子,她聪慧,美丽,温顺,她的身上有各种美好的影子,其学诗也能看出她出身书香世家的传统,她被取名为香菱也似乎出自屈原香草美人的意象,是美好的象征。

而香菱的悲剧,不仅仅是在开头赖头和尚出现时候说的,而且在宝玉神游太虚幻境之中也有对她的判词,画着一枝桂花,下面有 一方池沼,其中水涸泥干,莲枯藕败,后面书云:根并 荷花一茎香,平生遭际实堪伤。自从两地生孤木,致 使香魂返故乡。"

水涸泥干之日,便是香菱香消玉殒之时。

香菱学诗:香菱生活中唯一的美好回忆,悲情结局中的一点红

香菱学诗,则是自己对于美好追求的体现,也是自己希望的表达,能看到香菱美好的内心世界,作为一个悲剧命运的女性,却不像其他人一般,而是能有自己的追求。

而学诗的香菱是最开心最快乐的时候的香菱,后来的香菱是极悲的香菱,这样可以起到一个对比的效果,突出香菱最后的悲剧命运,当初多么美好的,对知识极为渴求的香菱,最后却被折磨致死,这是何等的悲哀。

香菱学诗:香菱生活中唯一的美好回忆,悲情结局中的一点红

香菱也是作者极为赞美的一个形象,她作为一个下人并不像大观园里其他下人丫头一样,她有着别人都没有的品德,美丽,大方,憨厚,即使是身处困境,但是自己还有自己喜欢的东西,她不仅是为了别人而活,更是为了自己而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