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肉丸裡摻豬肉 這樣的“擦邊球”不可取

□ 邱 峰

市民王先生在超市買了一些牛肉丸,事後卻發現,包裝袋配料表顯示,牛肉丸中豬肉的佔比竟大於等於35%,牛肥膘、牛筋、牛肉的佔比也才大於等於35%。對此,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混合肉類暫無國標,廠家在打“擦邊球”。(詳見本報4月14日A09版)

由於缺乏硬性規定,牛肉丸、蝦丸、魚丸等丸子類產品缺乏真材實料,似乎已是公開的秘密,如此打“擦邊球”更是行業普遍現象。更有甚者,早些年,央視《是真的嗎》欄目調查發現,家樂福超市裡出售的無名牛肉丸裡竟“沒有任何牛肉成分”。難怪有網友調侃,近些年牛肉丸的地位隨著其所摻豬肉數量的增多而下降。

牛肉丸裡牛肉“縮水”,折射出商家的誠信“縮水”。筆者也略懂食材烹飪之道,牛肉丸裡摻一些其他肉類是可以提升脆度從而豐富口感的。但牛肉豬肉含量均為三分之一,這還叫牛肉丸嗎?更何況,配料表裡豬肉還堂而皇之列在第一位。潛臺詞不言而喻:可別怪我沒事先告知喔。可又有幾個消費者買丸子會去看配料表呢?這商家的算盤可謂打得啪啪響,降成本的同時還悄悄把責任和風險給推卸了。殊不知,牛肉丸倒是膨脹了,誠信度卻大大地縮水了,商家若真把消費者當丸子“涮”,到頭來只會“越吃越餓”。

牛肉丸裡牛肉“縮水”,也反映出行業標準的缺位。一定程度上,正是因為缺乏普遍性的行業硬性規定和監管處罰措施,才導致“牛肉丸缺牛肉”成為公開的秘密。筆者查詢瞭解到,如今“檢測食品中是否含有某種成分”的技術手段已成熟,但要想“檢測食品中各成分比例”則相當繁瑣,耗時也長。而商家正是鑽了這些監管、檢測的空子,從起初的“含糊而過”進而轉變為“明目張膽”。令人欣慰的是,一些地方已經就這項監管訂立法規。比如,“牛肉丸大戶”廣東省就出臺了《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汕頭牛肉丸》,其中規定,以牛源性肉類為主原料,添加適量水、鹽、澱粉及其他輔料,成品中牛源性肉類含量不低於90%。

總之,食品問題事無鉅細,一個小小的丸子,檢視著商家的良知,也考驗著行業和職能部門的監管智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