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驾驶证也“报废”了

摩托车以其轻便灵活,行驶迅速的特点,作为城乡地区重要交通工具被普遍使用。实际上,这些摩托车普遍存在无牌、无审验、无保险等交通安全问题。

孰不知,摩托车如果在年检周期期满后三个检验周期仍未验,将导致车辆被强制注销报废。

驾驶“被报废车辆”上路,不仅仅是安全和被罚款的问题,您的驾驶证也会被随即“报废”!

一起来看这些案例吧!

(1)2019年4月30日16时30分许,路某驾驶陕BLF828号小型普通客车,沿铜川市印台区前浦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金锁关镇板坪村路段时,与相对方向行驶的由路某仓(男,家住铜川市王益区石家河路15号,持E驾驶证)驾驶的无牌证二轮摩托车(达到报废标准,肇事时悬陕B38701号)相撞,致路某仓受伤,两车受损,造成交通事故。

(2)2019年9月12日17时25分许,刘某涛(男,家住印台区宜阳路市铝厂家属院,持C1驾驶证),驾驶陕J6660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达到报废标准),沿铜川市印台区上河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丰景园小区南侧路段,与相对方向由北向南行驶的一辆轻型普通货车相撞,致刘某海及摩托车乘车人姜某受伤,两车受损,造成交通事故。

(3)2019年9月28日14时30分许,王某朝驾驶无牌电动二轮摩托车,由广阿线丰邑村北塬路口进入广阿线时,与沿广阿线由东向西行驶的由路某辉(男,家住印台区阿庄镇下庄村1组,持C1驾驶证)驾驶的二轮摩托车(达到报废标准)相撞,致王某朝当场死亡,路某辉受伤,两车受损,造成交通事故,

(4)2020年01月02日01时25分,杨某善(男,家住印台区印台街道办事处柳湾村三组,持C1驾驶证)酒后无证驾驶陕BD702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达到报废标准)沿一马路延安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幸福佳苑接待中心门前路段时,与前方同方向由郭某龙停放于路西的一辆轻型厢式货车围布相碰,致杨某善受伤,两车受损,造成交通事故,后杨某善经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5)2020年02月1日11时50分,驾驶人任某民驾驶陕BSXX01号小型轿车沿姬陈路由南向北行驶至1KM+300M处路段时,与由北向南行驶的由杨某辉(男,家住印台区金锁关镇姚湾村姬家塔组,持C1驾驶证)驾驶的陕BB3584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达到报废标准)相撞,致驾驶人杨某辉及摩托车乘车人王某受伤,两车受损,造成交通事故。

相关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通讯员:张维利 陶燕

(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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