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1998.1.6”故意杀人案嫌疑人被依法批捕

近日,浙江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章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1998年1月6日,丽水市灯塔新村一出租房二楼发生一起凶杀案,一名27岁的年轻女子被人杀死在房间内。据了解,被害人李女士系原丽水市仙渡乡芦村人,平常独自一人在丽水市区务工,租住在城区灯塔新村某出租房。1月6日上午9点多,被害人李女士的丈夫朱先生和李女士的堂姐一起前往其租住地,发现被害人李女士被人杀死在租住房间内。

时隔22年,丽水市莲都区公安分局于3月24日在丽水经济开发区某工地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章某某。3月25日,犯罪嫌疑人章某某被刑事拘留。市、区两级检察院高度重视该案,莲都区检察院第一时间介入此案,听取案件汇报,围绕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引导侦查。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过程中。

通讯员 | 邹安当

丽水“1998.1.6”故意杀人案嫌疑人被依法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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