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幸虚增销售收入22亿,他的国内税务问题是如何处理的?

一匹特立独行的驴


根据一般的经验,瑞幸作为“中概股”企业,其主要收入来源于中国境内,其虚增的22亿销售收入或虚增净利润,一定是依照《增值税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了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的,不然瑞幸中期或年度报表无法通过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瑞幸的主要问题是粉饰业绩和市值,恶意欺骗投资者。从某个角度讲,瑞幸虚构收入或利润支付的税务费,可以视作造假从资本市场套取股票溢价的成本。



恒信凌毅


先简单说说瑞幸造价的来龙去脉。


2020年4月2日,瑞幸咖啡发布公告公开承认财务造价,根据公告显示,瑞幸在2019年4-12月期间虚构门店订单,虚增收入达22亿人民币,消息一出,瑞幸在美股暴跌75.57%,市值蒸发超过65亿美元,交易日当天共8次触发熔断。

这个虚增的收入具体怎么来的呢?

其实像奶茶、咖啡等行业的收入模式非常简单,收入=订单量×每个订单商品量×单价,瑞幸的这三个数据全部被虚增夸大,光是2019年第三季度的门店营业利润就被夸大3.97亿元。

那么问题来了,这瑞幸咖啡又是虚增收入又是虚增利润的,为的是啥?难道虚增了利润不需要交税?

上市圈钱!


企业想要上市,是有一定要求的,资产总额、盈利规模、利润增长率等都有具体的标准的,在这就不细说了。瑞幸通过在纳斯达克上市,募集资金达6.95亿美元,市值达到42.5亿美元,这样的收获之下,那些税钱实在是微不足道。

再来掰持掰持这瑞幸咖啡的税务问题。

瑞幸咖啡总部在厦门,目前有2000多家分店分布在各城市。通过他的商业布局,我们大概可以可以看出来瑞幸采用的是总部管理模式,跟肯德基差不多,那就是企业所得税在总机构所在地汇总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汇总缴纳或者分店所在地预缴增值税。增值税这块不太好说,但是企业所得税肯定是在总部厦门缴纳,就按虚增利润3.95亿人民币来算,得缴纳企业所得税39700×25%=9925万元,这笔钱确实不小,但是和赴美上市获得几亿美元的融资相比,这几千万人民币的税款又算啥?!

但瑞幸造假的事已经曝光,这事就比较麻烦了,目前已经有美国股民准备进行集体诉讼了,按照美国的判决案例,瑞幸可能面临总价约112亿美元(约合人民币754亿元)的高额赔偿,这样的高额赔偿显然不是瑞幸目前的规模能够承受的,极有可能就此倒闭。
所以,现在来看,瑞幸通过财务造假上市,一度风光无限,但也可能因此被拖入美国法律诉讼的深渊,死无葬身之地。


HH老周


作为南方民企曾经的财务人员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不过这是建立在假设基础之上,暂无翻阅其财务报表的动力。

国内的税务问题应该指的是如何纳税,意思是说虚增销售收入22亿,其主要附带的增值税和所得税问题。我先来假设下瑞幸的门店在税法上和会计主体上的认定方法。

直营门店在税法上单独设置个体户牌照,会计主体上纳入直营门店。

1、店铺经营执照设置:国内大多数服装企业在上市前都会把用个人名义开设的直营店剥离出去,划给体外公司管理。如果把每家门店单独在税法上设置成直营店,在税法和会计核算上压力巨大。个人估计瑞幸给直营店申请个体经营执照。

2、增值税:个体户可以采用定税制,一般情况下定税制的店铺开票不超过限额,每个月所缴纳的税收都是固定的,一般消费者是不需要发票的,就不会涉及到开票超定额的情况,也就不会出现多交税的情况。只要税务不进行纳税稽查,一般没人主动去补税。但是会计在账目上可以依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确认收入。

3、所得税:同上,个体户的所得税也可以采用定税制的方案。

另据新闻报道:2020年1月13日,瑞幸咖啡发布第三季度财报,当季实现收入15.4亿元,同比增长557.6%,用户增长3070万,净利润亏损达5.32亿元。

集团层面都是亏损的,你造22亿收入,所得税也免了。

纳税造假成本:增值税负此类企业大多在3%-1%之间,就算造假需要缴钱,也就是在2至6千万之间。用五六千万人民币的税款来蒙骗投资者,然后继续融资大几亿美金的生意,这些高管们一定认为是合算的。

总而言之,所得税是因为亏损而免交,目前尚不知瑞幸对于直营门店的执照设置,销售收入(税法上)确认采用何种方式,是采用销售原料方式,还是客人买单就确认呢?

疑惑:同一些注会朋友聊过类似的话题,也有朋友认同本人的观点,如果有审计过海外上市公司的CPA仁兄,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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