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关于严厉打击盗伐破坏、非法侵占公路绿化设施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市公路绿化的建设、保护和管理,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优美的通行环境,根据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有关要求,现将在全市范围禁止非法占用公路绿化用地及打击破坏公路路树违法行为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破坏、损坏公路绿化设施,不得在公路绿化用地范围内从事以下活动:

1、禁止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架(埋)设管线等设施;

2、禁止设置围挡圈养及随意放养牲畜;

3、禁止破坏绿化用地,种植作物;

4、禁止设置非法广告、倾倒垃圾、堆放物品、取土及侵占公路绿化用地的行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未经批准更新采伐护路林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补种,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采伐林木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同时对阻碍公路绿化保护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交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对非法侵占公路管理范围的行为,本机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呼吁公路沿线乡镇政府、各村村委会要依据本通告精神和广大村民意愿,制定村规民约,杜绝非法占用公路绿化设施和破坏公路路树等违法行为。同时,利用广播设施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公路政策法规和破坏公路绿化设施造成的危害,提高居民的爱路护路意识,杜绝破坏公路绿化环境。

四、积极鼓励群众监督举报,动员全社会参与公路绿化设施保护工作,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建立社会监督长效机制。

举报电话:

6223589、15981331111。

五、本公告从发布之日起实行。

敦化市公路管路段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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