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我是余欢水》 为什么有些人不讨厌甘虹这个角色?

今日新鲜事


甘虹这个角色其实并不讨喜,甚至说引起很多人的厌恶,剧中甘虹的人物性格特点特别的明显,余欢水有钱的时候她就是乖乖女,余欢水落魄的时候,对余欢水非常的厌恶,可以说是一眼都不想见到他,而离婚后没有一个月就找到了下家。

更可气的是,余欢水自从被诊断得了癌症之后,甘虹从来就没有关心过余欢水的病情,后来余欢水因为见义勇为被全康集团树立了榜样,并且给了余欢水100万元作为奖励,而甘虹得知余欢水拥有100万之后,厚着脸皮来到医院找余欢水,这也是甘虹第一次看望余欢水。


然而甘虹醉翁之意不在酒,甘虹来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想要余欢水的100万,因为甘虹知道余欢水得了癌症,没有几天的日子,不如将钱拿出来,当然,甘虹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余欢水的日子余晨的将来,其实谁都懂,给余晨就等于给了甘虹。

所以甘虹的这种作为非常的让人厌恶,甚至想在大结局看到余欢水飞黄腾达在甘虹面前炫耀的场面。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人都讨厌甘虹,也有人跟甘虹站在同一面。

为何有些人不讨厌甘虹呢?

有些人不讨厌甘虹的原因在于,甘虹对待余欢水的态度并没有错。

因为余欢水满嘴跑火车,嘴里没有几句真话,早上儿子想喝牛奶,但是余欢水却忘记买了,当甘虹质问余欢水为什么没有买牛奶的时候,余欢水却撒谎称超市的奶卖完了,惹得甘虹发火,其实如实说甘虹也不会发火。


甘虹在余欢水一次次的撒谎中,消磨了对余欢水的信任,余欢水在事业上更是不上心,自己一手带出的徒弟,现在已经可以骑在余欢水的头上了。

所以从这一点看甘虹对待余欢水并没有错,也让很多人从甘虹的身上找到了共同点,所以这一部分并不讨厌甘虹,因为大家同是天涯沦落人。


汤里放药


说起近期刚开始热播的都市题材网络剧《我是余欢水》。

这部剧播出之后也受到了大家的喜爱。这部剧是由侯鸿亮、杨蓓制片,孙墨龙执导,王三毛、磊子编剧,、领衔主演,特别出演,岳旸、高叶、冯晖等主演。该剧改编自余耕小说《如果没有明天》,以诙谐荒诞的方式描写了社会底层小人物余欢水的艰难境遇与心路历程。

就在近期高露在接受采访时说道,自己在读这部剧的剧本时,也是非常喜欢这部剧的内容。她称到自己不怎么喜欢“甘虹”这一角色。因为这个角色太过于现实了。他说到自己太矛盾了,因为他太喜欢剧中的余欢水了。

她说道:“我觉得不光是男人是余光水,很多女人也是余光水。”因为自己的命运也是掌握在自己手中。有很多事都是自己难料到的。她说起了自己的经历,就在刚刚出道的时候,也有人不了解你,包括导演和制作人,更何况是观众们。也会出现有人质疑你。而我们唯一的选择就是慢慢做好,让他们接受我们。

高露再次又表示到自己当看到这部剧的剧本时,虽然不喜欢这个角色,但是这个角色本身也没有做什么,过分的事情只是面对复杂的婚姻做出了但是生活中一些人所做的选择。

剧中的余欢水作为自己的丈夫,在家庭中也没有带来什么样的帮助,既工作不顺利,而且还做赚不到钱,也没有什么好友帮助。想必在现实生活中每个妻子会遇到这样的老公,选择离婚也是非常正常的吧。在剧中的干红和余欢水离完婚之后,很快就跟新男友结了婚。并且要求余欢水把钱留给儿子。

虽然在观众们的印象里甘红这个角色让大家都觉得太无情。其实也有一些网友说她是对的,也有错的。如果现实生活中的我们也是会为了孩子考虑。从高露作为甘红这个角色来看,余欢水是也是家里的顶梁柱了。既然身为顶梁柱的他,必须在工作方面也是非常的稳定。不但不稳定,而且还爱撒谎。

两个人之间的相处也是越来越差。大家应该都看过在一个片段里,为了买牛奶这一件小事情余欢水也是跟自己妻子撒谎了。大家都知道两个人在一起唯一的就是信任了。看到最后你会有怎样的想法呢?欢迎在下方留言讨论。


发现美好时光66


1.甘虹对余欢水没有感情,嫁给他是因为余欢水有房子有钱。甘虹不愿意和余欢水过夫妻生活(余欢水手机里整整齐齐的*片佐证) 甘虹偶尔和余欢水过夫妻生活,是作为一种奖赏(余欢水愿意给甘虹买车,甘虹才会说一句:你洗了吗?余欢水犯错误了甘虹会罚他做俯卧撑,这是为什么余欢水脱衣服后有肌肉还说是做俯卧撑练的。甘虹连500元罚款都不愿意给余欢水交,余欢水却要承担房贷,补习费等等,甘虹早就在存私房钱准备好退路。 甘虹汽车上的暧昧,和离婚几天就重新有人了,表明早就找好退路。余欢水离婚说放弃所有财产,甘虹说不同意说孩子不用他管,是误会,怕抢夺孩子抚养权,余欢水说孩子归她,她就没说话了。余欢水见义勇被电视台表彰,余欢水想拥抱儿子,甘虹却抢先一下子抱住了他,说明甘虹渴望名利,所以一改往常冷漠,是为了分享英雄的荣光余欢水没钱后在家里被妻子欺压,甘虹在娘家被弟弟欺压,还心甘情愿毕恭毕敬,这其实是甘虹最直接的性格体现。

《说实话,甘虹这个角色着实是把社会中的某些女人演透了,她就像是所有渣女性格的集合体,这个角色塑造的确实好,没有她这个剧得少三分之二的剧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