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未提示投保人保单到期,导致保单过了续保期,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crewyor


保险合同是两方签订的,对于保险合同的奏效时间和终止时间,合同两方都是明知的。不存在通过保险公司的特别流程才得知合同的终止时间。因此,保险公司无额外的义务告知合同相对人合同到时要续保。退一步讲,续保不续保是投保人的意愿,是下一份合同成立与否的意思表示;保险公司通常对客户作续保提醒,是经营的考虑,不能律上的效果…………简单一句话,没有提醒的法律义务,因此不承担未能续保的责任


空灵梦呓2


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在合同里面已经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交纳保险费就是投保人的义务。未来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赔偿才是保险公司的义务。

所以在购买保险以后一定要按时交纳保费,从义务角度讲,保险公司没有这项义务提醒投保人交纳保险费。

例如灵活就业人员购买社保,从来没有听过社保会追踪你去交纳社保,都是自己想着到日子去办理即可。

按照正常流程,保险公司最晚会于保单交费日前15天提醒客户交费,有的甚至是提前一个月提醒客户交费。一般会有业务员通知,续期人员通知,公司的短信通知,甚至在公司的公众号里面都会有通知交费信息。

所以您说的这种情况很少出现,除非客户的联系方式变更之后,一直没有在保险公司的系统中做变更,保险公司确实联系不上客户才会出现这种情况。

如果确实出现这种情况了,保险公司也设置对长险保单设置了宽限期,如果在宽限期之内,继续交纳就可以了,即使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会按照合同赔付的,只不过是要扣除当年的保险费而已。

如果超过宽限期了,保单进入中止期,这个期间客户还是可以办理复效。只不过是在中止期内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而已。

如果中止期已经超过两年了,那就没有什么办法了,只能是办理现金价值退保了,因为这个时候,保险合同已经处于大终止了,无力回天了。

对于这个事情,保险公司从理论上讲没有明显的过错,如果非要牵强的说保险公司的责任就是没有提醒客户交费。保险公司在这个事情一般不会承担什么责任。


老炮说财经


是换了电话,忘记在保险公司变更,没有收到提醒?还是屏蔽了保险公司的催缴电话?是登记转账的银行卡里没有余额?还是出了险不在赔偿时间范围内?忘记缴费时间且换了银行卡?

先确定责任吧,如果是自身问题,讲也没有用。

如果是保单失效没有出险,如果身体出了问题无法复效外,正常的2周年内都可以复效。如果但凡是保险公司的问题,对方基本站在公众形象上也会纠错,但有时恰恰相反,是我们自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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