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治超强化源头监管|货物装运场所纳入安全生产监督

德州治超强化源头监管|货物装运场所纳入安全生产监督

4月13日,记者从全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上获悉,为进一步营造安全畅通道路运输环境,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今后我市在治超工作中,强化源头监管。将所有货物装运场所纳入安全生产监督范围,同时实行“网格化、实名制”管理,不再公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

按照“谁许可,谁监督”的原则,明确和落实属地管理及部门监管责任。原则上,凡依法许可的大宗货物装运场所由其经营业务的许可部门负责监管;许可事项纳入行政审批部门的,由负责事中事后监管的主管部门进行监管;无许可的货物装运场所,由市场监管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取缔;依法实行备案制管理的货物装运场所,由备案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不需办理许可、备案的,应急管理部门可协调有关乡镇、街道监管。为避免重复监管,涉及多项经营业务的,由主要经营业务许可部门负责监管;不能确定主要经营业务的,由应急管理部门协调监管。

各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及应急管理部门强化监管效果,指导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市治超办印发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量化考核提报材料分工表,对工作职责细化分解、责任到人,督促各相关部门推进工作措施落实,并于每月25日汇总监管工作相应材料,全面掌握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我市治超工作持续保持全省前列。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编辑记者 | 尹晓燕

通讯员 | 魏清刚 赵黄娟

德州治超强化源头监管|货物装运场所纳入安全生产监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