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完美计划”总会有破绽的!

保护人的法律,钻空子的利用,精英跟变态并不矛盾。


再“完美计划”总会有破绽的!


他说:“我们是恋爱关系。”

我想,他倒是想得美!


恋爱,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定义,可是真正的爱一定是平等的。


伴侣养成,圈养式的恋爱,看似美好,实际不过是洗脑的过程。


一方强势,一方弱势,一方主导,一方被动。


你以为那是爱,实际不过是被扭曲的情感,带有刺人的痛。


这样的恋爱,差距的不止是年龄,更重要的是心智,倘若双方都是已经心智成熟,具备自我意识的人,那么无论年龄差距多大,只要是相爱,我们都应该是祝福,毕竟姐弟恋、爷孙恋的情侣不在少数。


可是,那不该是一个四五十岁的跟一个十三四岁的谈。


我们都知道十三四岁时的自己有多幼稚,根本就不懂得爱为何物,更别说是性爱。


所以说,别把满足兽欲说成爱,那太恶心了。


再“完美计划”总会有破绽的!

如果我浑身是刺,是否就不会受到伤害


打着恋爱名义的侵犯,修饰再多,也掩饰不了内里的肮脏。


你说那是恋爱,却没想过所谓的恋爱对象才刚满14岁,发生性关系对她的伤害有多大。


那时的她什么都不懂,而你却仗着自己懂很多为所欲为了。


刑法第236条规定“与不满14岁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女方是否愿意,都以强奸罪追究 ”


一到时间就发泄的欲望,可能在你眼里是所谓的情不自禁,但在她看来却是惊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自己很痛,好像在那瞬间失去了什么。


懵懂中的被动接受,被教育着说那是爱,最后却在网上找到答案:那是强暴。


你得逞了,她却半生痛苦,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痛。


再“完美计划”总会有破绽的!


你跟那些当初用糖骗小孩上床的人有什么不同?


可能最大的不同就是你比他们聪明,知道钻法律空子吧,所以才知道挑14岁的孩子下手。


如果不是事情被闹大,或许你到现在还能摆着一副高人一等的模样。


但内里,你跟他们一样,都只是为了发泄自己欲望而侵犯未成年的变态。


诸如此类的事屡禁不止,有人说是因为性侵的惩罚太轻,不过几年。


他们花几年就能“赎罪”的错,却让那些被侵犯的孩子一辈子痛。


何其不公平,但谁又能改变呢?


再“完美计划”总会有破绽的!


其实,看了那么多孩子被性侵的事,发现下手的居然还是熟人居多。


我很怕,怕自己保护不了孩子,怕自己会在不经意间了解到人世间更多的丑陋。


试想,如果我没有足够的能力保护她,那我是否就根本不应该生孩子呢。


我想,可能不止我这么想吧?你或者也想过吧!


不是我们想逃避,而是社会比我们想象更恐怖,明明是在进步,但犯罪却屡禁不止,相比我们孩童时父母有胆让我们自己在外面玩,现在可能我的孩子不在我眼前一会,我就会担心了,害怕她会不会遇到未知的危险。


可能是太过害怕,所以如果我真的有孩子,我一定会告诉她一切她应该知道的事,包括大多数中国人都避而不谈的性,我要她自己学会保护自己,知道遇到猥亵时该叫,而不是懵懂被骗。


如果每个人都能尽自己所能去教导孩子学会保护自己,是否有些痛就不会出现呢。


有些事,不应该等遇到了才教,逃避等来的更多是后悔。


再“完美计划”总会有破绽的!


最后,我想说,她敢于勇敢站出来,真的太勇敢了,值得我们支持,而不是非议。


其实,有时相比身体的痛,外面那些流言蜚语更伤人。


曾经我跟朋友酒后在探讨“如果自己被性侵后该怎么办”,当时我直接说了肯定要报警,让犯罪的人遭到报应,但我朋友却说:“真的要报警吗?如果事情传出去了,可能连我们的父母都会遭人非议。”那刻,我发现大家都知道该怎么做,但做不做得到却很难说,毕竟网络暴力、邻里非议比我们想象中还要恐怖。


一传十,十传百,到了最后,感觉大家都知道你的事。


那种心理压力,真的会逼死人。


因此,真心希望大家可以不要非议她和她的家人,持续关注这件事,让法律来惩治这样的不法之徒,尽可能地消除掉那些隐性的不法产业链。


一个人站出来说“不”很难,但别忘了背后的我们!


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