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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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聚好散,憑什麼?
最近,具惠善安宰賢兩個人一直掛在熱搜上。
從爆出離婚開始,之後就是輪番拉鋸戰:從協商離婚到協議離婚、疑似潑髒水、疑似出軌……簡直撲朔迷離。
而今天,具惠善再次發文回擊:
“安宰賢醉酒後與多名女子密切頻繁聯絡,是我本人親眼所見,親耳聽到的。”
問安宰賢:“我做錯了什麼?”他就是那個回答,“覺得我不夠性感”。
“我是住在家裡的幽靈,你曾經那麼愛過的那個女人變成了殭屍。”
之前美麗高傲的女藝人,不惜將婚姻的不堪細節暴露在公眾面前,成為茶餘飯後的談資,真的有失體面。
於是,藝人劉維出面發聲:為什麼一定要傷害彼此,因為只是希望有一個可以在輿論裡佔上風!
總結起來是啥意思呢:愛情裡沒有對錯,為什麼不能好聚好散呢?
結果評論裡卻翻了車,不僅指責他蹭熱度(不知所云,還放了一張自己的精修照片),更有網友直接發出靈魂質問:
好聚好散,憑什麼?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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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應該體面?
面對網友的質問,劉維還一一回復,我們來梳理一下他的說法,第一:沒有對錯,因為談戀愛的是他們兩個,而不是你。
的確,作為非當事人,我們都只能算是吃瓜群眾。
所以,按照你的邏輯,談戀愛的是他們兩個,你怎麼就能輕易勸人大度呢?你怎麼知道當事人經歷了多大的痛苦呢?
就這跟一個沒吃過苦瓜的人,對一個正在吃苦瓜的人說:能有多苦啊?嚥下去得了!你皺眉頭的樣子可真是不體面!
談戀愛的是他們兩個,鬧離婚的也是他們兩個,想吐一吐苦水的也是他們兩個,感情裡沒有感同身受,吆喝著勸人大度的人,才是真正的不體面吧!
第二,劉維說:我最怕的就是分手時彼此說彼此的不好,這是最殘忍的!你懂嗎?
是的,我懂。分手時說彼此的不好,戳破了相愛時甜蜜虐狗的真相,如此驚天反轉,的確不好,畢竟,我們深愛著,那麼多網友都見證過。
如今,將最殘酷的細節擺到檯面上,好比撕開了彼此的偽裝和假面,血淋淋的,實在太過殘忍。
可是,好聚好散難道就不殘忍了嗎?你真是too young too simple!
明明你是過錯方,明明是你對不起我在先,明明你之前承諾過美好生活如今卻百般嫌棄,甚至準備聯合公司潑髒水,既然都準備化情人為仇人了,憑什麼我還要好聚好散?
比起說出彼此的不好,更殘忍的難道不是:你大肆宣揚我的不好,我卻要忍氣吞聲嗎?
你身為一個吃瓜網友,願意做普度眾生的聖母白蓮花,可是當事人不願意啊!
愛情是兩個人的事情,而作為公眾人物,這是兩個家庭、兩家經紀公司的事情,涉及的不僅僅是一句“不愛了”,還有名譽、職業發展和金錢。
當初王寶強離婚不也是頻上熱搜嗎?
你勸我:分手應該體面,請不要說抱歉。
那麼,事情的真相誰人能知?我大半輩子努力的成果就要分你一半?我的名譽就要淹沒在世人的口水當中?
體面是體面了,我也不對你說抱歉了,最後我只能對自己說抱歉了。
當初潘粵明和董潔離婚,董潔斥責潘粵明嗜賭成性、粗暴無禮。
若是潘粵明信了網友的邪,就此體面了事,誰會知道後面的真相呢?對敵人的同情才是對自己最大的殘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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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的不是體面,是愛情。
電視劇“我的前半生”中,羅子君發現老公出軌,衝進小三的辦公室當面開撕,被對方辦公室的小年輕嘲笑毫無教養。
羅子君冷靜回應:
有一天你到了我的年紀,相比你的婚姻和你的家庭,教養,是完全不值一提的東西。
我作為一個成年人,難道不知道這很不體面嗎?
可是,那又怎樣?我要的是實實在在的愛情和婚姻,而不是虛無縹緲的體面。
正如具惠善一開始出面聲明,並沒有赤裸裸開撕,而是通過SNS明確表示無意協議離婚。
我一開始也曾想要過體面,可是,是你沒有珍惜這個機會,一步步將我逼到崩潰的邊緣。
既然你要魚死網破,我還去爭什麼體面呢?
而且,你出錯在先還有意潑髒水,對付這種不體面的行為,我只能更加不體面才能予以回擊。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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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自始至終都勢均力敵
這裡補充一下:
關於具惠善和安宰賢,以上僅根據目前雙方爆出來的情況來分析,不站隊,靜靜吃瓜,以防日後被打臉。
網絡上明星分手離婚事件,吃瓜群眾也只能瞭解一二,具體的真相只有當事人知道,此處例證只想說明:無論是不是公眾人物,在愛情或婚姻中如果受到了無法忍受的待遇,都不應該只顧及體面,而最後委屈了自己。
最後以“失戀33天”中黃小仙的一段獨白來結尾:
感謝命運讓我們這樣結束。
不用對我覺得抱歉,我不稀罕你的抱歉。我不稀罕你對我說很虧欠,我要的就是這樣的對等關係。
一段感情裡,我們實實在在地愛上了對方,到了結尾時,也實實在在地恨上了對方,我要你知道,我們始終勢均力敵。
(文中圖片來源於網絡)
(原創不易,走過路過的小夥伴們,歡迎點贊評論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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