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電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下屬子公司重大訴訟進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案件所處的訴訟(仲裁)階段:再審審查中、強制執行中

●公司下屬子公司所處的當事人地位:再審申請人、被執行人

●涉案的金額:本訴金額33,024,470元,反訴金額39,729,244.76元

●是否會對上市公司損益產生負面影響:基於謹慎性原則,公司歷史上已經根據案件判決確認了相關預計負債,本次訴訟進展不會對公司損益產生負面影響。

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唐電信(成都)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唐成都技術”)與楊凌農科大無公害農藥研究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楊凌研究中心”)於2012年6月簽訂銷售合同,合同總價款56,735,000元。西北農林科技大學(以下簡稱“西北農科大”)和馥稷生物科技發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馥稷生物公司”)作為擔保方,為楊凌研究中心在上述銷售合同下的付款義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由於楊凌研究中心尚有合同款22,694,000元未予支付,大唐成都技術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楊凌研究中心、西北農科大及馥稷生物公司支付合同款及違約金(暫計算至2015年12月16日)共計33,024,470元。一審過程中,楊凌研究中心提起反訴,請求判令解除合同、返還已付款項及利息(暫計至2017年5月2日)共計39,729,244.76元。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楊凌研究中心向大唐成都技術支付剩餘貨款22,694,000元及部分違約金,馥稷生物公司承擔連帶責任;駁回了大唐成都技術要求西北農科大承擔保證責任的訴訟請求和楊凌研究中心的全部反訴請求。楊凌研究中心和馥稷生物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撤銷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解除大唐成都技術與楊凌研究中心簽訂的《合同書(產品銷售)》;大唐成都技術支付楊凌研究中心34,041,000元及利息;駁回大唐成都技術的訴訟請求。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同時判決大唐成都技術負擔案件一審本訴、反訴和二審訴訟費用共計647,851.78元。詳見公司於2017年4月22日披露的《大唐電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訴訟、仲裁公告》(公告編號:2017-019)、2017年8月26日披露的《大唐電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報告》、2018年4月26日披露的《大唐電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8月15日披露的《大唐電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報告》、2019年4月18日披露的《大唐電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報告》、2019年8月23日披露的《大唐電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報告》和2019年10月19日披露的《大唐電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下屬子公司重大訴訟進展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54)。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下達後,大唐成都技術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再審申請,請求撤銷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改判駁回再審被申請人楊凌研究中心、馥稷生物公司的上訴請求。2020年4月10日,大唐成都技術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已立案審查大唐成都技術的再審申請。同日,大唐成都技術收到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通知,楊凌研究中心依據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以大唐成都技術為被執行人向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由於本案正在再審審查中,大唐成都技術將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中止執行申請,請求中止楊凌研究中心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啟動的強制執行程序。後續公司將及時披露該案件的進展情況。

特此公告。

大唐電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14日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