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過後公司沒有停工停產,卻安排少部分人待崗只發生活費,是否涉嫌違法和變相裁員?員工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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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程序應該不算,現在疫情這樣,老闆也很難熬,如果有高就接受不了就主動辭職唄,估計老闆也在等待機遇,希望有轉機,互相理解吧!


慢卻穩重的大蝸牛


既然公司沒有停工停產,那麼公司單方面安排部分員工待崗不發工資是違反勞動法的,這種情況下應照常發放工資,不能只發生活費。

員工維權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要求補發工資和賠償,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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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哥說法


確實以前從來沒遇到的問題,分兩方面來看,在沒有疫情的時候,大多數企業還能接受過年帶薪休假,但是今年恰恰趕上了新冠病毒,導致很多人無法正常返崗復工。作為員工來說,每月的工資確實迫切,畢竟要交房租,要吃飯,要充話費等等,甚至很多人還預支了未來的工資,過度透支消費。一旦有了新變化,原來的體系被打亂了,生活會陷入困境。所以呢,不透支未來,合理儲蓄,並且養成合理的消費習慣,假精緻的消費習慣然並卵。而作為企業老闆來說,也是壓力山大,一兩個月不能創造利潤,且要負擔房租,工資等各項費用。作為企業家來說,要跟員工共擔風雨,別讓降低工資的員工後期在被辭退。當然員工也要明白,只有公司在,才能不斷炊,像疫情期間更換工作不可取。很多企業也都縮減了工作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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