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

为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近日,潍坊市制定出台了《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

《机制》明确了相关单位和个人就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的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成的具体政策措施,存在应审未审、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情形的,可依法通过12345热线电话及平台或来信来访进行投诉举报。

《机制》规定受理回应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应当遵循“谁制定、谁处理”和“公正、高效”的原则。各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收到投诉举报,应当及时分送相应的政策制定机关。投诉举报政策措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接收,并逐级上报至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执法机构。

接投诉举报后,政策措施起草制定单位应当及时调查、核实。政策措施应审未审的,应及时补审;违反审查标准出台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停止执行或者调整相关政策措施,并按照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开;属于例外规定的,应当向投诉举报人作出解释说明。按照“谁处理、谁回应”的原则,受理投诉举报的单位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或实名举报人,并依据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相关处理决定。

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落地,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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