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性侵養女3年,女孩母親卻不知情?愚昧無知的錯?

  高管被指性侵養女事件繼續引發熱議。關於此事件中是否有金錢往來?雙方說法不一。據澎湃新聞於13日發佈的一條採訪視頻,接近鮑毓明的人士告訴澎湃,鮑曾給“養女“小芳請家教,給零花錢、微信紅包和轉賬等。而鮑毓明養女母親否認索取錢財,並稱鮑某某曾威脅女兒稱:如果告訴媽媽實情,我就殺了你媽媽。

  前幾日,傑瑞集團副總裁鮑某明被爆性侵養女一事。據瞭解,2015年鮑某明與受害女孩的母親(單親)經介紹認識,因其高學歷、高管和律師的身份地位,取得其母親信任,將女孩帶走養育,從此女孩開始噩夢般的痛苦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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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15年12月到2019年4月期間,鮑某明禽獸般對女孩進行性侵甚至毆打,並逼迫她觀看不良視頻,還在言語上對女孩加以洗腦和威脅。女孩第一次選擇報警,因沒有有效證據沒有被立案;直到2019年10月女孩再度報警才被偵辦,但案情疑點重重,至今沒有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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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鮑某明律師出身,具有極強的反偵察能力。第一次對女孩進行性侵選擇其剛滿14歲的時機,以逃避《未成年保護法》的追責。如果14歲以下不管女孩是否原因,強姦罪名都會成立,但超過14歲,就需要查證女孩是否自願,讓案情偵查難度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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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鮑某明也不承認和女孩是養父養女的關係,稱自己是清白的。這種種行為令人髮指,這個世界怕壞人,但更怕壞人有高智商;恨壞人,但更恨壞人得不到他應有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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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這裡,不知道你是否也和我有一樣的疑問?在這3年多的時間裡,女孩的媽媽去了哪裡?為什麼她一開始會把孩子交給鮑某明,這麼長的時間她都沒有發現有什麼異常麼?

  在這場悲劇裡,媽媽也不是一個無辜的人物,正是她的種種失職才給了壞人以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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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愚昧無知,把孩子推向痛苦的深淵關於讓鮑某明帶走女兒的原因,女孩母親稱女兒從小多災多難,聽別人說將孩子送養出去,可以改變孩子的命數。這種說法,我們平常很少聽過,想不到在偏遠的農村竟然還有這麼愚昧無知的人們,相信子虛烏有的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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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把孩子送養到可靠的家庭,孩子可能會跟著享點福;如果送到不好的家裡,豈不是把孩子往火坑裡推。你怎麼辨別和確定另一個家庭就一定會對孩子好?即使善待孩子,可孩子未必開心,對孩子而言,子不嫌母醜,再苦再難他們也願意跟著親生爹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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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自私自利,卻不為孩子真正著想女孩的母親眼見鮑某明是精英人士、公司高管,還持有中美兩國的律師資格證,覺得他值得信賴,而且還稱有可能和鮑某明結婚,所以對他比較放心。即便他帶走孩子,女孩母親也沒多想。

  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這位母親是藏有私心的,對這位高管也是很看中。可是,卻未見她為女孩著想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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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畢竟是一箇中年單身男性,沒有家庭束縛,獨自把青春期的女兒帶走,沒有任何親屬關係,孤男寡女共處一室,說他沒有一點別的想法,普通人都不會相信。可這位母親就是這麼信任鮑某明,幾年的時間竟然都沒發現,不得不說這是一件令人費解的事情。

  03監護失責,愛和關心何在?3年多的時間裡,正常的母親都會非常想念女兒,即使送養,也會要求和女兒經常見面。況且那時女兒才不到14歲,一般這個年紀的孩子上初中,最多也是一週回家一次。

  這位母親在3年多的時間只是有時打電話和女兒,瞭解瞭解情況,即使鮑某明在旁邊監視著通話,也該能覺察出什麼異常。報道說,期間她曾見過女兒一次面,也沒發現什麼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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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為法律上的監護人,她是失職的,沒有盡到照顧和關心孩子的義務;作為孩子的親生母親,她是不及格的,即便孩子鑑於某種原因不敢說,她也應該能夠有最基本的直覺:孩子不對勁 。可是,她卻什麼都沒有做,女孩就這麼一次又一次陷入那個禽獸的魔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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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性教育缺失,沒樹立保護女孩的屏障女孩第一次受到侵害後,因為身體不舒服上網查詢時,一位醫生建議她去報警。這時她第一次拿起法律的武器,可是警察不立案,也沒通知她的母親。由此可見,女孩對這一塊的意識是空白的,她無法更好地預防,也不懂得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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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中的母親是一位單身母親,理應對女孩從小就進行性教育,即使是完整的家庭,媽媽在這方面也擔當著主要的責任。尤其是當女孩一天天長大,進入青春期有了生理期,媽媽更應該對女孩子多加引導,告訴她“這些”事情有多重要,讓孩子在日常中懂得防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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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女孩的媽媽,網上眾說紛紜。有說送養可能是一個產業鏈,送養群全部都是女孩;也有說其母親和鮑某明存在金錢交易,送養只是一個藉口。

  事實究竟如何,我們等待煙臺警方的全面調查,希望正義不會延遲太久。

  大家對於這個事件有什麼看法,歡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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