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保利領秀山小區地處皋蘭,卻按蘭州市區收熱費?

皋蘭縣物價局:

目前皋蘭縣的熱價收費標準為4.2元/月·平方米,比蘭州市城關區、安寧區、七里河區和西固區等4城區的熱價收費標準5元/月·平方米低0.8元/月·平方米。但負責給保利領秀山小區供暖的甘肅瑞盈熱力公司10月21日張貼的收費通知稱,保利領秀山小區供暖價格按5元/月·平方米收取。

對此,保利領秀山小區住戶屬皋蘭戶口,住戶認為,熱價應該按皋蘭縣標準收,按蘭州市四城區標準收取不合理。

28日,保利領秀山小區甘肅瑞盈熱力公司工作人員出示一份蘭州市物價局和城鄉建設局共同下發的蘭價辦發[2018]45號文。該文件是關於2017-2018年度供熱計量收費標準文件,並非2018-2019年度蘭州市4城區供熱計量收費標準。該文件執行單位為“各縣區發改(物價)局、城鄉建設局,市熱管辦,各有關供熱單位”。瑞盈熱力公司工作人員稱該文件是“最新文件”,是瑞盈熱力公司收取2018-2019年度取暖費的依據。

蘭州市熱管辦工作人員稱,熱價執行屬地化原則,屬皋蘭管轄的小區,熱價執行皋蘭標準。皋蘭縣物價局一負責人稱,因該小區位置很“尷尬”,所以熱價執行也很尷尬。但該局已與瑞盈熱力公司多次協調通氣,要求該熱力公司在11月1日前取得蘭州市物價局的熱價執行批文,如果不能取得5元/月·平方米的收費標準批文,該熱力公司必須執行皋蘭縣4.2元/月·平方米的熱價標準,多退少補。

蘭州市物價局商家處工作人員答覆稱,根據甘肅省定價目錄“市(州)政府所在地供熱價格授權市(州)政府制定,轄區內供熱價格授權縣人民政府制定”的規定,供熱價格實行屬地化管理。蘭價辦發[2018]45號文中有關“各縣區發改(物價)局”的表述中,並不包含皋蘭、榆中、永登3縣和紅古區,這“3縣1區”區域內供暖價格由所在地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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