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第三批國採11月1日落地,未中選品種梯度降價

導 語

隨著第三批國採的中選名單、市場劃分、供應清單公佈,各地也開始陸續發文逐步落實第三批集採工作。


江蘇發文,明確2020年11月1日正式執行。此外,要求未中選藥品應按要求進行價格調整後方可繼續掛網。而深圳全藥網也公佈由廣東醫保局下發的第三批國家集採中選品種的首年約定採購量,以便各企業和醫療機構查詢。


江蘇:2020年11月1日起正式執行


近日,江蘇省醫保局發佈《做好第三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結果執行工作的通知》,明確2020年11月1日起,正式執行第三批國家集採結果。


《通知》明確採購週期內,採購合同每年一簽。採購合同實行網籤,相關醫療機構應於

2020年10月20日前與中選企業在省藥品(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平臺(以下簡稱省平臺)通過有效電子印章簽訂採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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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選價格作為醫保支付標準,醫保基金預付不少於採購合同金額30%


《通知》要求預付金額不少於採購合同金額30%。對於合同期內超過約定採購量的需求量,各統籌區醫保部門應協調相關醫療機構明確預期需求,並結合醫療機構預期需求和此前採購特點,繼續給予醫保預付


對於第三批國家集採中選藥品,以在江蘇省的中選價格為支付標準;未中選藥品,省醫保部門將按照“循序漸進、分類指導、梯度調整”的原則,分批次梯度調整醫保支付標準


未中選藥品應按要求進行價格調整後方可繼續掛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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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研藥、參比製劑、過評仿製藥:已在其他省份梯度降價的,生產企業應以其他省份梯度降價後的最低價為上限,

    主動申請調整掛網價格

    ;尚未進行梯度降價的,生產企業應按照梯度降價要求,主動申報降價後的掛網價格。
  • 未通過一致性評價仿製藥:生產企業應以本產品全國各省級(區、市)現執行價格中的最低價和第三批國家集採《全國藥品集中採購(江蘇)中選結果表》中

    同品種中選價格的低者為上限

    ,主動申請調整掛網價格。同品種藥品通過一致性評價的生產企業達到3家以上的,未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製藥暫停掛網。
「附表」第三批國採11月1日落地,未中選品種梯度降價

此外,《通知》提出醫療機構在確保可以完成中選藥品約定採購量的前提下,可根據臨床實際需求和使用習慣,適量採購使用省平臺掛網的價格適宜的未中選藥品。


若在合同期內提前完成當年約定採購量,對超出約定量的臨床需求,中選企業應繼續按中選價格及時供應,直至採購週期屆滿;對完成約定採購量後,不能繼續供應或供應不及時情形嚴重的中選藥品,將遴選其他符合要求企業替補保障剩餘合同期內的藥品供應。


醫療機構是藥款結算第一責任人,原則上從藥品交貨驗收合格到付款不得超過30天。


健全上下聯動機制,省醫保部門負責全省國家集採結果執行的組織實施和監管;各設區市、縣(市、區)醫保部門要做好

醫保預付、結餘留用考核等具體執行工作,同時負責監督轄區內醫療機構的中選藥品採購、使用和回款情況,及時發現並處理執行中出現的問題。遇有重大問題,各地要及時向省醫保部門報告。


深圳全藥網:公佈第三批國家集採中選品種首年約定採購量


近日,深圳全藥網也發佈通知,公佈由廣東醫保局下發的第三批國家集採中選品種的首年約定採購量(根據各醫藥機構已填報的預採購量為計算基數確定)。


中選企業、已參加第三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報量的醫藥機構(含公立醫療機構、醫保定點民營醫療機構、醫保定點零售藥店)可進入深圳交易平臺查看。


具體查看方式為:進入深圳交易平臺:http://www.quanyaowang.com,點擊“GPO平臺”,通過CA登錄(深圳市的醫療機構選擇非CA登錄),進入“

會員系統-公示公佈-第三批國採約定採購量”,查看平臺公佈的中選品種首年約定採購量。


20省市已積極落實第三批國家集採相關工作


雖然目前國家尚未明確第三批國家集採的具體執行時間,但是在地方上面,已有20省市積極落實相關工作,開展中選品種掛網申報,其中遼寧、重慶、寧夏、江蘇等省市擬於11月份執行,具體可參照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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