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抽檢食品7批次不合格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4月15日,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發佈通告稱,近期,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薯類和膨化食品、水果製品、特殊膳食食品、飲料、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保健食品等6類食品131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24批次、不合格樣品7批次,不合格樣品涉及質量指標不達標、微生物汙染、食品添加劑問題。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合肥、宣城、安慶等市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蚌埠、合肥、安慶、淮北等市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核查處置並向社會公佈處置結果。調查中發現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將有關信息通報相關職能部門。

一、質量指標不達標問題

安徽天潤多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固鎮分公司(蚌埠市)經銷的、標稱合肥市松濤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苦蕎片(蜜汁烤翅味),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合肥市松濤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並申請複檢;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複檢後,維持初檢結論。

二、微生物汙染問題

安徽凱韻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合肥)經銷的、標稱宣城市中良棗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蘭花棗,黴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三、食品添加劑問題

(一)合肥市包河區詹小貝食品店經銷的、標稱安徽詹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宣城)生產的蜜棗(涼果類)(分裝),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二)合肥市包河區詹小貝食品店經銷的、標稱安徽詹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宣城)生產的蘭花棗(涼果類)(分裝),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三)合肥市包河區詹小貝食品店經銷的、標稱安徽詹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宣城)生產的蘭花棗(涼果類)(散裝稱重),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四)安慶旺鮮生超市有限公司經銷的、標稱安慶市金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金泰荔枝幹,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五)淮北市家和福順商貿有限公司安邦店經銷的、標稱安徽君彩食品有限公司(合肥)生產的枸杞子,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