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设置栅栏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 蓬溪一医院被罚5000元

近日,针对蓬溪友爱天仁医院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违法行为,蓬溪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3月26日,蓬溪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对位于蓬溪县赤城镇蜀北中路的天仁医院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门窗设置栅栏,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医院属于人员密集场所,设备集中、易燃可燃物品多、人流量大,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经过充分调查取证,蓬溪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检查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天仁医院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

在行政处罚的同时,监督检查人员要求场所负责人要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时刻紧绷安全弦,抓紧落实隐患整改工作,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器材保持完好有效。

该医院负责人表示,会进一步加强医院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消除各类隐患,为医护人员和患者营造良好的工作、就医环境。

(全媒体记者 贺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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