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保险条款如天书,难懂。
但凡事吧,绕不过“认真”二字。
前两天一位的朋友,不仅自己摸索条款,还和玩保哥深入探讨了重疾险的癌症额外保障。
关于癌症额外保障中,他对癌症确诊与间隔期的问题,与我们理解不同。
这个细节,我们在测评文章中常常一笔带过,没有特别展开。
但是这位朋友的思考和疑问,让玩保哥觉得有它的道理所在。
可能也会有人和他持有同样的疑问,或者对这个问题压根就没注意过。
但事关实际的理赔,不论哪种情形,都值得分享出来,和大家探讨下。
一、癌症额外保障的疑问
现在互联网上的重疾险(重疾单次赔付),在必选保障的基础上,多数都有癌症额外保障的可选责任。
(按准确的说法是恶性肿瘤额外保障,我们习惯把恶性肿瘤通俗的说成癌症。)
在必选保障上附加癌症额外保障,首次重疾赔付后,癌症有再次赔付的机会,相当于重疾赔付2次。
以目前癌症的高发生率和治愈难的特性,癌症额外保障的实用性强,非常受欢迎。
癌症额外保障的可选责任,最早应该是在复星联合康乐e生2019版出现。
条款是这样的:
对此条款,按照我们的理解,即:
如果首次重疾为癌症,3年间隔期后,只要处于癌症状态,不论是新发、复发、转移或持续,可再赔付1次;即使是间隔期内发生,状态延续到间隔期后,也能赔付。
如果首次重疾非癌症,180天间隔期后,必须是确诊初次发生癌症,可再赔付1次;如果间隔期内确诊初次发生癌症,就不承担责任,间隔期满后也不赔付。
但这位朋友提出,首次重疾是非癌症时,“确诊初次发生癌症”的说法,不是也可以理解为投保之后的确诊初次吗?!
那么,只要是投保后确诊初次发生的癌症,即使是在首次重疾确诊180天内,间隔期满后,也应该赔付啊。
大家在心里举个小手手,是不是觉得他的想法,也有几分道理?
二、其他产品的条款解读
为了更好的回答这个疑问,我们再来看一下其他产品同样保障的条款。
复联康乐e生2019之后,后面上线的单次重疾产品都借用了癌症额外保障这个可选保障。
如,
- 光大永明超级玛丽旗舰版/达尔文超越者;
- 渤海前行无忧(嘉乐保);
- 百年康惠保2020;
- 和泰超级玛丽2020/2020Pro;
- 国富嘉和保;
- 信泰超级玛丽2020Max;
- 横琴优惠宝/无忧人生2020(琴心保);
这些产品的癌症额外保障,可能名字会有不同,但保障大同小异。
有差异的地方,也就是间隔期和赔付额度会有调整。
这其中,超级玛丽2020/2020Pro、超级玛丽2020Max三款产品,为了避免理解产生歧义,都特意多加了一条限定。
和泰超级玛丽2020的条款如下:
条款明确间隔期1年内确诊首次癌症,不承担责任。
超级玛丽2020Pro也一样,只是将间隔期缩短为180天。
信泰超级玛丽2020Max,没有这样分开描述,而是用加粗字体特别备注:
初次确诊的恶性肿瘤的确诊日须距重大疾病保险金对应的特定重大疾病初次确诊之日起已满 180 天。
因为条款限定更清楚,这3款超级玛丽的癌症额外保障,理解不会产生歧义。
那么其他几款产品呢?
条款没有特别限定语,我们分别电话了另外6家公司的客服。
这6家客服的回复,都和我们最初的理解一样,即:
如果首次重疾是非癌症,必须间隔期后确诊初次癌症,才能赔付。
即使如此,因为有消费者对条款的理解提出异议,保险公司如果不修改条款,可能就存在一定的风险。
假如将来因该条款发生理赔纠纷,从法律角度来说,对于有歧义的条款,解读会偏向于弱者即投保人一方,毕竟合同是保险公司提供的。
PS. 顺便提一下,和泰超级玛丽2020的癌症额外保障,产品刚上线时,首次重疾为癌症,也将间隔期内和间隔期外分开对待:
按此,如果首次重疾为癌症,间隔期3年内处于癌症状态,间隔期满也不承担责任。
这就很不合理,与其他产品的保障力度差了不少。
我们在对这款产品测评时特别指出这一点,好在保险公司反应快速,上线第二天即把这条不合理的条款去掉了。
三、癌症二次赔 VS 多次重疾
今天借着这位朋友的疑问,又把单次重疾可选的癌症外保障,重新解读了一遍。
对于不同理解和看法的争辩,我们一直都很欣赏和欢迎。
写到这里,不妨把话题再延伸一下。
我们上面说,单次重疾+癌症额外保障,相当于是2次重疾赔付。
癌症额外保障的可选责任, 不同的产品费率加幅差别挺大。
其中,横琴无忧人生2020、和泰超级玛丽2020/Pro性价比相对较高。
那么,面对单次重疾+癌症额外保障,和多次重疾赔付,怎么选更好呢?
我们以前的产品测评,单次重疾和多次重疾基本是分开进行的,今天不妨横向交叉简单对比下。
目前市面上多次重疾的产品,有重疾分组和不分组之别。
重疾不分组性价比最高的是守卫者3号,为了对比更直观,多次重疾赔付(重疾分组)和单次重疾的产品,分别选择百年超倍保和超级玛丽2020Pro。
它们的重疾前15年额外赔50%、轻症和中症赔付额度等,与守卫者3号更接近。
来看一下含身故保障的几款产品对比:
守卫者3号,重疾最多赔2次、不分组、间隔1年;
百年超倍保,重疾最多赔5次、分5组(癌症单独一组)、间隔180天;
超级玛丽2020Pro,单次+癌症额外,癌-癌(持续、复发、转移-间隔3年,癌-癌(新发)-间隔1年,非癌-癌-间隔180天。
首次重疾是癌症或非癌症,第二次重疾的赔付,三款产品会有不同。
假如首次重疾是癌症,第二次重疾保障如下:
- 守卫者3号赔付后,间隔1年,非癌症重疾可再赔付1次,但二次癌症赔不了;
- 百年超倍保赔付后,间隔180天,非癌症重疾可赔付1次,二次癌症赔不了(附加二次癌症就可赔付);
- 超级玛丽2020Pro,间隔1年后新发癌症或间隔3年相关癌,可再赔付1次,但非癌症重疾赔不了;
假如首次重疾非癌症,第二次重疾保障如下:
- 守卫者3号赔付后,间隔1年,首次重疾之外的其他重疾(含癌症)可再赔付1次;
- 百年超倍保赔付后,间隔180天,首次重疾所在组别之外的其他重疾(含癌症)可再赔付1次;
- 超级玛丽2020Pro,间隔180天,癌症可赔付1次,其他非癌症重疾赔不了;
三款产品的费率,以30岁、保终身、交30年算,
1. 不含身故保障时,百年超倍保不参与对比
守卫者3号比超级玛丽Pro,男性高9.6%,女性低6%,两款产品相比难言优劣。
2. 含身故保障时,以百年超倍保为费率标杆
百年超倍保必选保障,守卫者3号男性高16.3%,女性高6.7%;和泰超级玛丽2020Pro,男性高2.4%,女性高3.6%。
百年超倍保必选+癌症二次(男女费率平均加幅分别为7%/11%),守卫者3号男性高8.4%,女性是96折;和泰超级玛丽2020Pro,男性95折,女性是93折。
综合来看,加入身故保障后守卫者3号的性价比略降低,超级玛丽2020Pro、百年超倍保的性价比更好一些。
上面选择都是目前市面上高性价比产品,保障和费率各有优劣。
产品该如何选择,更多的还是从个人需求和预算角度出发。
从历年各保险公司理赔数据看,女性癌症赔付占比高到70%~80%,男性也在50%以上,男性心脑血管疾病的理赔占比比女性高。
所以,女性选择单次重疾+癌症二次赔付更实用,男性则在加强癌症保障的基础上、适当加强心血管保障,可选择多次重疾赔付,或者是单次重疾+心脑血管保障。
除了以上三款产品外,单次重疾产品中,钢铁战士1号和横琴无忧人生2020,60岁前重疾额外赔时间更长、轻症和中疾赔付额度更高,保费数据可参考上表。
多次重疾分组的产品,信泰如意人生守护英雄版、弘康爱倍至性价比也高,轻症和中疾赔付额度高,各有所长。
这些产品如何选择,综合之前的产品测评,列个大概的建议吧。
1. 不含身故保障:
单次重疾+癌症额外保障
- 男性优先推荐钢铁战士1号、国富嘉和保;
- 女性优先推荐横琴无忧人生2020、超级玛丽2020/Pro;
- 男性需要加强心(脑)血管保障,按个人偏好选择钢铁战士1号、或横琴无忧人生2020。
多次重疾赔付,守卫者3号。
2. 含身故保障:
单次重疾+身故+癌症额外保障,优先推荐横琴无忧人生2020、或超级玛丽2020/Pro;男性需要加强心(脑)血管保障,优先推荐横琴无忧人生2020。
多次重疾赔付,重疾分组的有信泰如意人生守护英雄版、弘康爱倍至、百年多倍保,不分组的有守卫者3号。
最后,邀请大家来讨论一下:
不论是单次重疾的癌症额外保障,还是多次重疾赔付,现在的产品都有间隔期的限制。
间隔期的设置,涉及到发生概率的问题。
但从消费者的角度,如果首次重疾后再发生第二次重疾,当然是希望能够赔付啊。
短期内连续两次重疾,已经够倒霉了,因为不满足间隔期的要求而被拒赔,那也太扎心、太让人失望了。
那么,保险公司是不是应该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借鉴首次癌-癌“处于癌症状态”就赔付的设计,将首次重疾非癌症时,从要求的间隔期后初次发生并确诊,也改成处于癌症状态即赔付,费率也可以合理增加?
对此,大家是赞同还是反对,或者有更好的建议,欢迎在文末留下你的想法和观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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