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出臺“新八條”助推“自創區” 專家學者最高可獲100萬元獎勵

記者 代娟

4月15日,記者從新鄉市委獲悉,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快鄭洛新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的工作部署,進一步發揮新鄉自創區先行先試的優勢,更大地激發企業和科研人員創新創業的積極性,該市於近日出臺了《關於高質量推進新鄉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先行先試的若干政策》(以下稱“新八條”)。

“新八條” 聚焦當前自創區建設的卡脖子問題,明確提出要在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壯大、科技型小微企業融資、高水平創新人才培育、實施高層次科技人才激勵政策、推進高水平新型研發機構建設、職務科技成果就地轉化六個方面給予有力支持,並鼓勵高校科研機構以技術入股創辦科技型企業,建立健全改革創新容錯機制。

鄭洛新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獲批4年來,新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自創區建設工作,將其作為全市發展的“三大機遇”之一強力推進,出臺並實施了《關於加快推進新鄉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的若干意見》(“30條意見”),初步構建了新鄉自創區建設的政策體系,體制機制改革等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作為新鄉自創區的核心區,新鄉高新區連續兩年在全國高新區評價中提高8個位次,2018年鄭洛新自創區考核中,發展量排名第一。

新鄉市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說,此次出臺的“新八條”就是針對新鄉自創區在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堵點、痛點,以問題和目標為導向而找到的支點、槓桿,旨在打造新鄉自創區改革的升級版。“新八條”將與原有政策相互配合,高質量推進新鄉自創區建設,助推新鄉科技創新工作站穩全省第一方陣,在奮力譜寫新時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絢麗篇章中貢獻新鄉力量。

關於高質量推進新鄉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先行先試的若干政策

  為高質量推進新鄉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以下簡稱自創區)建設,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加強政策先行先試、優化創新創業生態環境,充分發揮自創區的示範引領、輻射帶動作用,引領創新驅動發展,加快打造具有區域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根據《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鄭洛新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的若干意見》(豫發〔2016〕27號)精神,結合自創區發展實際,制定如下先行先試政策。

  一、 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壯大。對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根據其依法享受的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額度給予30%獎勵,最高獎勵10萬元。大力培育高企後備隊伍,對2020年1月1日後首次完成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的非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萬元獎勵;對通過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的小微企業,首次進入規模以上企業統計名錄的,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

  二、支持科技型小微企業融資。

建立科技型小微企業貸款貼息制度,引導金融機構支持科技型小微企業發展。對通過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的小微企業取得銀行貸款的,根據其貸款規模、貸款時限、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有效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等因素,給予貼息補助。貼息補助資金最高不超過其經核准的上年研發投入經費總額的50%,且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貼息補助資金採用後補助方式兌現。

  三、支持高水平創新人才培育。支持中原學者建設科學家工作室,根據其每年獲得省院士基金計劃支持經費,按照1:1比例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中原學者給予10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中原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創業領軍人才、產業創新領軍人才給予20萬元獎勵,獎勵資金中可拿出50%比例獎勵給創新人才本人,其餘部分用於支持其開展科研創新活動。

  四、實施高層次科技人才激勵政策。支持自創區“一區四園”針對高層次科技人才開展個人所得稅獎補政策,對高層次人才依據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給予獎補。對各區實施個稅獎補政策的,根據區財政對高層次科技人才中的博士學歷、正高職稱、副高職稱三類人才的實際獎補資金支出額度,分別按照50%、50%、30%的比例給予區財政補貼,補貼資金可統籌用於各類科技創新政策落實。

  五、推進高水平新型研發機構建設。支持圍繞主導產業引進高端創新資源建設或共建產業技術研究院,鼓勵產業技術研究院設立為企業法人或民辦非企業法人。對以社會公益為目的,從事科技活動的非營利性、利用國有資產申請登記為不納入機構編制管理、不核定編制、不定級別事業單位法人的,由市政府下文,按照《中央編辦關於批轉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15〕132號)報編辦審核登記;對確需納入機構編制管理的,按照機構編制管理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

  六、支持職務科技成果就地轉化。支持在新高校、科研機構開展以事前產權激勵為核心的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改革工作,設立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改革專項獎勵資金,對推進改革工作的高校、科研機構開展專項評價,採用因素分配法,根據其科技成果確權情況、在新轉化情況等進行獎勵。

  七、鼓勵高校科研機構以技術入股創辦科技型企業。支持在新高校、科研院所及省備案新型研發機構以技術入股的方式轉化科技成果,在新鄉創辦科技型企業。對其創辦的科技企業通過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和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分別給予該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5萬元和20萬元獎勵。

  八、建立健全改革創新容錯機制。鼓勵“一區四園”和市屬高校、科研機構開展科技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工作,各部門可按照《中共新鄉市委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新辦〔2020〕1號)有關規定,結合自身職能和工作實際提前介入,強化容錯糾錯與問責追責合力並舉,構建起紀律加嚴、思想鬆綁的改革創新生態,進一步激發幹部的改革創新積極性。

  以上政策在自創區(新鄉高新區、新鄉經開區、平原示範區、紅旗區、牧野區)內實施,適用於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獎補事項,所列各項優惠政策,與我市其他政策有重複、交叉的,按照“從優、就高、不重複”的原則落實。政策落實採用“區實施、市落實”的方式,由市委自創辦指導各區具體實施,並會同市財政部門統籌資金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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