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3個月內駕車無交通違法將獲“容錯”獎勵

新華社杭州4月4日電(記者馬劍)記者從杭州市公安局獲悉,杭州將於5日起執行“優駕自動容錯”措施,3個月內車輛無杭州範圍內交通違法行為的車主將獲“容錯”獎勵。

杭州城市大腦(綜合版)“智慧警務”“歡快旅遊”“暢快出行”“舒心就醫”“便捷泊車”五大系統目前已正式運行,基於城市大腦應用的9項舉措也陸續落地,“優駕自動容錯”是9項舉措之一。

所謂“優駕自動容錯”,指的是從2019年1月1日起,3個月內車輛無杭州範圍內交通違法行為的車主,首次發生三種類型的交通違法行為的,交警部門予以警告,不進行罰款及記分。這三種類型的交通違法行為包括:在繞城高速合圍區域內的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屬橋樑、隧道)以外道路,違反錯峰限行規定通行的;在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屬橋樑、隧道)、繞城高速及機場公路以外道路,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在未設置禁止停車標誌、標線的道路上不按規定臨時停車的。

據悉,“首次發生”指上述三種行為中的任意一種,發生後給予警告,然後重新開始計算新的為期3個月的週期。杭州公安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優駕自動容錯”措施旨在激勵機動車駕駛人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倡導文明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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