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不戴口罩 拒不配合 派出所有“獎勵”

2月7日下午,松潘縣南界防疫聯合卡點公安民警與醫務人員在對過往車輛例行檢查時,發現鎮坪鄉立殼村村民肖某未戴口罩,便對其進行防疫宣傳,肖某極不配合,態度傲慢,拒不配合執勤民警及醫務人員檢查,民警責令其下車,發現其穿拖鞋駕駛車輛,過往群眾紛紛譴責肖某的不文明行為。

松潘 | 出門不戴口罩 拒不配合 派出所有“獎勵”


鑑於肖某的行為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鎮坪派出所依法對其治安處罰,並進行嚴厲的批評教育。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第九十條之規定,南界交警中隊給予肖某罰款一百元記兩分的處罰。


松潘 | 出門不戴口罩 拒不配合 派出所有“獎勵”

鎮坪派出所所長劉勇表示:在疫情期間,公安機關將對各個卡點拒不配合 、不戴口罩 、甚至辱罵執勤工作人員的群眾, 公安機關將從重 ,從快處理 。希望在疫情期間,各群眾不要互相串門,不聚眾賭博,凡是發現以上情況的公安機關將給與嚴厲打擊。


記者

松潘融媒體中心記者 蘇曾群 李中斌

松潘縣公安局李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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