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感悟一則

寫作感悟一則

寫作靈感有時就是頭犟驢。不想寫的時侯感覺可以下筆千言,想寫的時候鞭子已抽了兩下了,仍然紋絲不動,一字也寫不出。

顧慮寫出來的東西沒有一點油花,誤了讀者的時間,顧忌寫出來的東西不入大雅之堂,遭讀者厭惡。

原因可能是:讀者想看到的能實際解決問題的文字。而你想寫出來的如普世法典,放四海皆准的保證整個社會體系維持長遠公平公正的文字,圈子太大,但沒有實際效用。

造成的後果是:你自己也感覺到社會是複雜無比的,難以界定美與醜,善與惡,正義與罪惡。故而難以下筆,找不到參照系。

解決的辦法,仍然需要從自己身上找原因。你不是法學家,需要從大方向"應該是"的角度,保證整個司法系統維持永久的公平。你只需要把自己當成一名律師,去搜集證據,從"實際是"的角度,為自己的委託人爭取權益。故而寫出的文章,有的放矢,有了功用。同時解決了問題。

因此,寫文章不要去搞不切實際的,一些空洞內容,真假均衡、模稜兩可的規律性內容。要寫就寫實事是,解決實際問題,一針見血的有見解的文章。有效才會讓人覺得有用,有用的文字才會流傳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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