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們注意,不能這樣轉賬、劃款!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會計們要注意,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文件可知:2018年12月1日起,除了取消開戶許可證之外,增加對於個人銀行賬戶的管控,尤其是“公轉私”賬戶,以及超過限額的賬戶。

開戶證取消!

公對私嚴查!

會計們注意,不能這樣轉賬、劃款!

2018年5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了《關於試點取消企業銀行賬戶開戶許可證核發的通知》,試點地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對銀行為企業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由核准制調整為備案制,不再核發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

會計們注意,不能這樣轉賬、劃款!

開戶許可證取消後,試點地區銀行按規定審核企業身份、開戶意願真實性以及基本存款賬戶唯一性後,即可為符合條件的企業開立基本存款賬戶,不再需要央行審批。

會計們注意,不能這樣轉賬、劃款!

對企業來說,基本存款賬戶(基本戶)是經營所必須的,是辦理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的主辦賬戶,企業只能在銀行開立一個基本戶,是開立其他銀行結算賬戶的前提。

開戶證取消後,12月1日起,試點地區銀行將為企業開立基本存款,將增加賬戶管理協議,增加身份驗證方式,加強“公轉私”管理、健全異常情況處理機制、加強銷戶管理等試點內容,第二階段業務處理辦法另行通知。

會計們注意,不能這樣轉賬、劃款!

會計們注意,不能這樣轉賬、劃款!

會計們注意,不能這樣轉賬、劃款!

會計們注意,不能這樣轉賬、劃款!

從12月1日起,個人銀行賬戶轉賬管理將會更加嚴格了。尤其是那些還在用私人賬戶發工資的老闆們,那些超過限額劃款的銀行賬戶,都要小心了!

私對私、私對公20萬元以上劃款

將嚴查!

會計們注意,不能這樣轉賬、劃款!

金稅三期系統中,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已經獨立於企業稅收管理系統,自然人成為同法人組織同一序列的管理對象,而且稅務與銀行已經實現信息共享,種種措施的推進和執行,就像為納稅人織起的一張網,環環相扣,讓大額交易和異常交易無所遁形。

沒有任何銀行可以包庇任何企業或者個人,哪怕是自己的大客戶,只要發現賬戶有可疑,必須上報稅務和中央銀行,由於銀行和稅務信息共享,如果銀行不報,稅務遲早也會查到,那性質就不一樣了,銀行也會跟著遭殃!

1什麼情況容易被重點監管呢?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 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 》

會計們注意,不能這樣轉賬、劃款!

①公對公單筆轉賬支付或者累計200萬元以上;

②私對私或者私對公,單筆轉賬支付或者當日累計交易20萬元以上;

③不管誰對誰,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5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現金交易。

2什麼叫現金交易?

包括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都叫現金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一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發現或者有合理理由懷疑交易與洗錢、恐怖融資等犯罪活動相關的,不論金額大小,都要提交可疑報告。

3怎麼監管? 誰來監管?

大額轉賬支付由金融機構通過相關係統與支付交易監測系統連接報告。並在交易發生日起的第2個工作日報告中國人民銀行總行。

大額現金收付由金融機構通過其業務處理系統或書面方式報告。並在於業務發生日起的第2個工作日報送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並由其轉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

而且,這些信息會提交給稅務,查詢你這些交易內容有沒有涉稅信息。

4以下情況要小心

①老用現金交易,而且數額、頻率及用途都跟你正常經營情況不相符。

一個小公司,總有和企業經營規模資金收付頻率及金額不符的收支,明明是賣日用百貨的,怎麼會動不動就有幾百萬幾千萬的流水?

②資金收付流向與企業經營範圍明顯不符。

例如:明明做餐飲的,天天收到鋼鐵公司的大額轉賬,再往影視娛樂公司轉……

③股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不明個人,短期內頻繁發生資金支付。

今天給某總轉100萬元,明天又給他轉200萬元,過了兩天他轉回來500萬元,這能不引起別人注意嗎?

④長期閒置的賬戶原因不明地突然啟用,且短期內出現大量資金收付。

這個公司都廢了好久了,前段時間突然復活,而且沒什麼業務,卻有大額轉賬進入,這能不一起注意嗎?

5平時要怎麼操作呢?

①那必須轉大額現金,到底該咋辦呢?

正常交易就讓轉,就是被重點監管,稅局和銀行多幾道手續,正常經營沒啥怕的。

②那客戶非要用個人賬號轉款到公司公賬怎麼辦?

如果是公對公交易,對方卻以個人賬號轉款,那筆款可以退回給客戶個人賬戶,並讓客戶用公戶轉過來。最好在交易前就講明要公對公。注意最後在轉賬前提醒客戶,用公賬轉款。

如果客戶非要用個人賬戶匯款,那麼在用途裡註明“代**公司付貨款”,就符合法律法規,也是安全的。

如果款項已經匯過來了,匯款單也沒註明,你又不想給他退回去,跟客戶協商一下,另開證明單即可。

③沒辦法,我們公司金額大,開票少,客戶全是個人,還不讓客戶大額轉賬,那還能不能做生意了?

沒說不讓轉,是說要重點監控!確實會有很多公司,客戶大部分是個人,例如傳媒公司、餐飲公司、服裝企業,不開票收入很多,資金來源也基本是個人。如果是實際業務的情況下,是沒有影響的。怕的是你收了錢,卻在賬面上顯示全都和生產經營無關,或者本來就跟生產經營無關,那套路就跟洗錢一樣一樣的好嘛!

④如果老闆從企業借了很多款項,快到年底了,老闆要把款還回來,可是超過20萬元就被監管了,那我一筆筆的還總可以吧,頻率控制在幾天一次比較合適?

該還款就還啊,你們正常的業務往來怕什麼呢?

⑤賬面上掛著很多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老闆一下子打給公司50萬,說讓把那些掛賬想辦法平掉,行不行啊?

公司的應收賬款憑啥用老闆自己的賬戶還啊?這不明擺著告訴說你們公司的各種交易公私不分嗎?何況還是大額的、高頻的。

如果你確實因為某些特殊原因款項都打給老闆了,那麼先梳理一下哪些是這種情況,把應該還的應收賬款清單理出來,再找出相應的單據,資料,對應清賬。

真實案例解析

會計人務必仔細閱讀

會計們注意,不能這樣轉賬、劃款!

案例1:

黃某在某市某商業銀行開設的個人結算賬戶,在2015年5月1日至2017年5月1日期間共發生交易1904筆,累計金額高達12.28億元。這些交易主要通過網銀渠道完成,具有明顯的異常特徵。

2017年6月,某市某商業銀行依照《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向某市人民銀行反洗錢中心提交了一份有關黃某的重點可疑交易報告。某市人民銀行立即通過情報交換平臺向某市稅務部門傳遞了這份報告。最終稅務查出來黃某2015年從其控股的眉山市公司取得股息、紅利所得2億元,未繳納個人所得稅4000萬元。

金稅三期下,沒有任何銀行包庇任何企業,哪怕是自己的大客戶,只要發現賬戶有可疑,必須上報稅務,因為個人賬戶大額和可疑交易銀行稅務共享信息!

如果銀行不報,稅務遲早也會查到,那性質就不一樣了,那麼企業在銀行的哪些交易行為容易被查呢?當然是一些避稅行為了。

比如,目前有不少企業為了少繳稅,就試圖利用私人賬戶來“避稅”。

稅務稽查,不僅要查公司的賬戶,更會重點稽查公司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主要負責人的個人賬戶!

一旦被稽查,補繳稅款是小事,還要繳納大量的滯納金和稅務行政罰款,構成犯罪的,甚至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從2018年開始,各地銀行與稅務、相關機構合作力度加大,老闆私人賬戶與公司對公戶之間頻繁的資金交易都將面臨監控。

這些企業要注意

會計們注意,不能這樣轉賬、劃款!

1、連續三年虧損的企業!

三年長虧不倒的話,可能有隱情。

其實稅務稽查人員去企業一看就能明白,企業規模和發展勢頭還不錯,員工也很積極,就是賬面虧損,這種企業很有可能存在隱匿收入的可能性。

2、收入成本嚴重不匹配!

企業成本費用高,就是收入不見增加,錢去哪裡了啊?毛利偏低、稅負偏低的企業,往往不是偷稅就是虛開發票。

3、客戶是2c的企業很容易隱匿!

大家最常見的什麼教育培訓、餐飲、裝修、小超市等這些企業往往客戶是個人,個人又不去要發票,這就給偷稅創造了良好的土壤。

提醒會計人:

一、會計不參與

其實很多企業都是通過法人和會計的銀行賬戶收錢,這種風險是很大的,因為稅務如果要聯查的話,這2類人一定會被查的!

二、國地稅合併之後此類違規行為將被更加精準定位

稅務的稽查力量將會更強,對於工資違規發放、現金髮放、虛假申報、隱匿收入、買賣發票等都將更加精準稽查。

(文章僅供參考,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來源:中國會計報、中國會計視野、大白學會計、稅來稅往、馬靖昊說會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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