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浙江检察机关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6543件16811人

国家安全日|去年浙江检察机关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6543件16811人

在第5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浙检君从浙江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2019年,浙江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27894件28288人,提起公诉16543件16811人。

0 1

国家安全日|去年浙江检察机关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6543件16811人
国家安全日|去年浙江检察机关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6543件16811人

受理审查起诉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类案件主要涉及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其中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182件328人,同比下降47.2%和52.8%;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177件235人,同比下降19.2%和11.3%。同时,积极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共计监督立案2件,追诉漏罪漏犯4人。

0 2

受理审查起诉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类案件主要涉及放火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其中放火罪128件129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88件126人

0 3

受理审查起诉的生产安全类案件主要涉及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其中重大责任事故罪91件135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14件23人。

0 4

国家安全日|去年浙江检察机关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6543件16811人

在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中,最常见的是交通安全类案件,主要涉及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其中受理审查起诉交通肇事罪4017件4035人;危险驾驶罪(俗称“醉驾”)23120件23184人,同比上升24.5%和24.6%。由于近年来浙江政法机关始终坚持对“醉驾”犯罪高压打击态势,该类案件在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中占比最高。

“近年来,浙江检察机关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中,最常见的是交通安全类案件,目前,省检察院已部署对交通肇事类及安全生产类案件进行专题调研,以统一全省执法尺度,完善社会治理,为实现省域治理现代化作出检察贡献。”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吕献说。

延伸

浙江检察机关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上都有哪些具体做法?

办理“醉驾”案件时,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不同犯罪情形对犯罪嫌疑人作分化处理,并积极贯彻诉源治理理念,推动省公检法三家修改“醉驾会议纪要”,在保持查处“醉驾”力度不变的前提下,移送法院审理的醉驾案件下降。

办理枪支、弹药、爆炸物类案件时,严格贯彻2018年“两高”《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在案件审查时综合贩卖气枪、铅弹的社会危害性,以及行为人主观认知、动机目的、一贯表现、违法所得等情节,结合行为人认罪认罚情况,积极履行公诉裁量权。

办理生产安全类案件时,严格依法指控的同时,积极以检察建议形式督促涉案企业查补安全生产漏洞,推进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

来源:浙江检察

国家安全日|去年浙江检察机关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6543件16811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