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家給了十萬彩禮,媽媽住院用了一萬六,可以嗎?

請叫我一夢


對於這個問題,我也來說說吧。

對於彩禮這個錢,我的理解是這樣的。按鄉俗彩禮是男方付給女方家長的,現在,錢到了女兒手裡,說明是女方家長給了女兒。我認為這錢可以有兩種理解。第一種,這個錢屬於是婚前財產,女兒在結婚之前從父母手裡拿到的錢應該屬於個人私有,從法律層面講,男方沒有權利過問這筆錢的去處。第二種,女兒將父母給的錢歸到和男方的共同財產之下,那麼女方在動用公用財產之時,就應該和男方商量。



我們再說母親生病女兒出錢的這事。大家都說了,女兒出錢給母親治病天經地義!這是不容置疑的!在事關母親生命的時候,討論錢的出處與數量都是不合適的。與母親的生命比較起來,錢又能算得了什麼?所以對於你出錢給母親治病一事,你作為一個親人肯定是毋庸置疑的,不管你老公怎麼看,孝順的人最值得尊敬!不要有心理負擔。



對於你老公的態度,我們來解析一下。第一,他是怪你沒和他商量。這樣的話,你需要給他道個歉!因為畢竟現在是兩口子,這麼大數量的資金付出不和人家商量確實不妥。不過你要堅持一點,不管商量不商量這錢還是要出的!因為母親的生命是不能用錢來衡量的。第二,他是怪你出了一萬六給母親治病。這樣的話你就必須要和他說道說道了,你問他他的道理在哪?難道讓你手裡握著錢看著母親因為沒錢治不了病生命受到威脅?難道讓你做一個沒有人性的畜生?如果是這樣,索性,以後他家老人生病也不管,以後誰也不接觸,沒有親人就得了!你問他這是他的想法嗎?這種想法不能容忍!必須糾正過來,否則以後還會遇到的!更別提這錢本來是你父母給的!

作為一個已經結婚的男人,這個老公真的不會做人!你沒有父母嗎?你父母不會生病住院嗎?如果你的父母生病住院需要錢的時候,媳婦也不同意拿錢,你是什麼心情?作為一個男人,一個女婿,應該主動和老婆商量去照顧病人,儘自己應該盡的義務!


清爽的風拂面


怎麼不可以?沒有媽哪有你?你媽生病交住院費,不說有彩禮在手,沒有錢,就是借也要借錢來治療。只要治好你媽媽的病,就是十萬塊錢的彩禮全用光都是應該的。


R雲開日出7777


可以,而且花的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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