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旺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第25號通告
為充分調動全社會力量合力打贏打好防控阻擊戰,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嚴厲懲處破壞圍擋、躲避查驗等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從嚴從重處理,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後果的,嚴厲追究法律責任:
1、破壞小區、村屯(林場所)圍擋,以及損壞公共防疫設施的;
2、不遵守出行管理規定,私自翻越小區、村屯(林場所)圍擋的;
3、外來及返縣人員、車輛繞過監測點躲避查驗的;
4、拒不服從管控、拒絕登記信息或登記不實信息的;
5、衝闖、辱罵、威脅或以其他暴力方式阻礙監測點工作人員查驗的。
二、鼓勵廣大群眾對破壞圍擋、翻越圍擋私自外出等行為進行監督舉報(舉報人提供舉報線索時,如有相關影像資料一併提供)。
三、舉報線索經查證屬實的,按照《湯旺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第9號通告》規定的程序,給予舉報人人民幣獎勵。對繞過檢測點私自接回外來及返縣人員舉報線索,經查實後獎勵人民幣2000元。
四、本公告由湯旺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舉報電話:0458-3532644
湯旺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