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這學期快到頭了還沒開學,學費怎麼算?

最近很多同學都在諮詢學校已收的費用

因為疫情沒有返校

能不能將這些費用退還的問題


假如沒有疫情,幼兒園的一學期和小學是一個性質的。就是4到5個月之間為一學期。同樣分2-6月為上學期,9-1月為下學期,時長20周。根據原定計劃,全國幼兒園、中小學本學年第二學期於2月上旬左右上課,小學的學期不出意外,7月1日正式開始放暑假。

只是因為疫情原因,開學時間一再延期,距離原定開學時間已經過去一個月了,我們還沒有收到開學的正式通知。因此,許多家長都非常關心,本學期上課時間推遲一個月多,上課時間減少一個月,幼兒園小學開不了課,這學期的學費該怎麼算呢?缺少的課時又該怎麼補上呢?有些私立小學、幼兒園學費已經交了,開學延期,學費能退嗎?暑假補課嗎?

針對近期個別學校和幼兒園在未開學開課情況下預收學費(保教費)、住宿費的問題。近日,教育部官網發佈《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有關問題的預警》,提醒各地教育主管部門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和幼兒園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學校收費管理工作。

幼兒園這學期快到頭了還沒開學,學費怎麼算?


全文如下:

針對近期個別學校和幼兒園在未開學開課情況下預收學費(保教費)、住宿費問題,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領導小組辦公室提醒各地教育主管部門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和幼兒園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學校收費管理工作。

一、學費(保教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各地應按照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統一部署開學復課,未開學或未開課不得提前收取學費(保教費)。

二、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已按學年收取的住宿費,應根據實際住宿情況合理確定退費辦法。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三、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教財司函〔2020〕30號),全面落實好各項學生資助政策,通過減免學費、住宿費,或發放臨時生活補助等方式,加大對患病和受到疫情影響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力度。

四、學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義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違規亂收費。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教育收費管理權限和屬地化管理原則,結合當地實際,進一步規範和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管理,嚴肅查處各種亂收費行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