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節後常見的八大危險

節後常見的八大危險

01、

違章操作

安全生產,節後常見的八大危險

未經許可開動、關停、移動機器,開動、關停機器時未給信號,開關未鎖緊,造成意外移動、通電或漏電等,忘記關閉設備,忽視警告標記、警告信號、操作錯誤(指按鈕、閥門、扳手、把柄等的操作),奔跑作業等。

02、安全裝置失效

安全生產,節後常見的八大危險

拆除了安全裝置,安全裝置堵塞,作用失效,調整的錯誤造成安全裝置失效。

03、使用不安全設備

安全生產,節後常見的八大危險

臨時使用不牢固的設施,使用無安全裝置的設備。

04、手代替工具操作

安全生產,節後常見的八大危險

用手代替手動工具,用手清除切屑,不用夾具固定、用手拿工件進行機加工,物體(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產用品等)存放不當。

05、冒險進入危險場

安全生產,節後常見的八大危險

冒險進入涵洞,接近漏料處,無安全設施,採伐、集材、運材、裝車時,未離危險區,未經安全監察人員允許進入油灌或井中,未“敲幫問頂”開始作業,冒進信號,超速上下車,易燃易爆場合明火,私自搭乘礦車,在絞車道行走,未及時觀望。

06、、坐不安全位置

安全生產,節後常見的八大危險

在起吊物下作業、停留,機器運轉時加油、修理、調整、焊接、清掃等,有分散注意力的行為。

07、不佩戴勞保用品

安全生產,節後常見的八大危險

麻痺大意,盲目自信,本該佩戴勞保用品才能作業的環節,未佩戴勞保用品就進行作業。

08、不安全裝束

安全生產,節後常見的八大危險

在有旋轉零件的設備旁作業穿過肥大服裝,操縱帶有旋轉部件的設備時戴手套。


復工後施工過程安全要求

01、一般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穿戴好工作服、安全鞋、安全帽。

(2)嚴格遵守門禁管理制度,刷卡進廠,自覺接受保安檢查。

(3)嚴禁酒後上崗,打鬧、鬥毆、翻越圍牆。

(4)禁止在現場流動吸菸。

(5)嚴禁破壞安全警示標識、防護設施、消防器材和亂動管道閥門、電氣儀表開關。

(6)任何人不得進入吊裝、腳手架搭設拆除、射線探傷、試壓吹掃等危險作業警戒區內。

(7)嚴禁登高作業人員不按規定系掛安全帶和高空拋物。

(8)嚴禁從事危險作業不辦理作業許可證。

(9)嚴禁無證從事特種作業。

(10)施工區主幹道車輛限速30km/h,嚴禁超速行駛。

02、高處作業

1、作業前要對架子、平臺、通道、防護欄杆、洞口防護蓋板進行認真、細緻的檢查,排除隱患;

2、作業時要穿緊工作服、防滑鞋、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

3、各種物料用繫繩或溜放的方法放到地面,暫時不用的工具要裝入工具袋,不得向下拋擲物料;

4、作業人員不得互相嬉戲打鬧,以免發生失足墜落事件。

5、上下交叉作業時, 不要在同一垂直面上作業,如必須在上層物體有可能墜落的範圍之內作業,上下層之間要設隔離防護層;

6、在腳手架上作業或行走要注 意腳下的探頭板;

7、不得在高處作業下方和臨邊、洞口邊緣或依靠臨時護欄休息;

8、遇到大霧、大雨及六級以上大風時,要停止高處作業。

03、施工用電

(1)加強對臨電設施(樓層分配電箱、開關箱、電纜、漏電保護裝置及所有的電氣線路等認 真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排除。配電箱、開關箱內不要存放物品,以防觸電。周圍要留出足夠兩人同時操作的空間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礙操作的雜物。非電工不得修理各類開關電器。及時檢查樓層通道及地下室的照明情況是否符合要求,有損壞的照明設備應及時更換。使用電動工具應使用經專業電工檢測過的電動工具,發現電動工具的外殼或手柄破裂、電源線有破損、插頭有損壞時,不要使用,要立即更換。

(2)長期不用或者受潮的電動工具在使用前,應先讓專業電工測量絕緣阻值是否符合 要求。

(3)使用電動工具時,不得拆除或更換電動工具原有的插頭,禁止將電纜金屬絲直接插入電源插座,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要先檢查電源有沒有漏電保護器,手持電動工具要經常保養維護,作業完成後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配電箱。

(4)臨時宿舍內不得違規亂接電線和私自使用熱得快、碘鎢燈等大功率電器,禁止電線亂搭亂掛和在電線上晾曬衣物等。

04、動火作業

(1)施工現場動火作業,要先辦理用火證,用火證只限在規定地點,規定時間內使用,動火作業人和監火人要與票證相符。

(2)動火作業前要清除周圍易燃物,須派專人看火,作業完畢要進行檢查。

(3)施工現場發生火情時,要及時正確使用滅火器,電氣著火不能用水及泡沫滅火器撲滅,防止發生觸電事故。

(4)氣瓶的安全距離必須符合規程要求,乙炔與氧氣瓶之間為5米,距明火為10米。

(5)乙炔氣瓶口必須有回火器,膠帶不得老化漏氣,並用卡扣卡牢。

(6)動火作業不得與油漆、塗料、電纜鋪設作業同時上下交叉進行,嚴禁對裝有易燃介質的容器施焊。

(7)消防器材只能在著火時使用,平時不得隨意挪動。

05、起重吊裝作業

(1)起重吊裝作業要設警戒,吊物下方嚴禁人員行走和停留;

(2)司機、起重、司索、指揮要持證,指揮要有標識服裝;

(3)索具、吊具、限位裝置和控制系統在作業前要檢查確認。

(4)大風、大霧、沙塵及雨雪天氣不得從事吊裝作業。

(5)起重機臂杆及吊物與架空電線邊緣至少保持2米的安全距離。

(6)當吊運過程中,如突然停電,應立即將吊車所有控制器扳回零位,切斷總開關,然後再採取其他安全措施。

06、受限空間作業安全

(1)受限空間作業必須設專人監護;

(2)在受限空間作業的人員要實行掛牌制度;

(3)要有後備應急措施(消防、救護);

(4)必須事先檢查裡面的氧氣含量;保證氧氣含量在19-23%範圍;

(5)應保持良好的通風;

(6)採用安全電壓與防爆照明;

(7)作業人員要配備防毒面具或氧氣呼吸器。

07、吹掃、試壓、試車安全

(1)試壓、試車、調試必須設置警戒,實行專區管理。

(2)蒸汽管道系統吹掃時,整個系統必須固定可靠;如果吹掃管道不保溫,必須設置明顯的標識,並派專人看護,防止人員燙傷;

(3)吹掃口必須保證人員不受到傷害,當排放口離地面較低時必須向上方設置,排放口周圍必須設置警戒區,防止人員誤入。

(4)試壓完成後,禁止將試壓用水就地排放,必須通過管道或管溝引至指定的排水系統。

(5)管道和設備清洗用的化學水,必須經過化學處理並達到排放要求,排放時必須引到指定的排放區域內。

08、拆除作業

切實做好安全防護設施、施工機具、物資回收及臨時設施拆除過程的安全工作。

為給竣工投產創造良好的條件消除非施工性危險源同時給施工營造整潔的作業環境應及時將現場多餘施工機具、物資清離例如電焊機、垂直運輸設施、氧氣瓶、乙炔瓶、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鋼材下腳料等拆除已經不用的臨時電源施工配電箱、用電設備,監管部、施工部要督促承包單位切實落實拆除過程和拆除以後的安全措施。

拆除作業應注意的事項:

1、拆除作業前必須進行安全措施交底,讓每個作業人員都瞭解作業過程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

2、每期作業都必須在計劃範圍內,不得安排單人作業,必須要有人監護,高處拆除時要設置警戒,防止無關人員誤入作業區內。

3、必須按照拆除順序作業,一是從上到下進行(如腳手架);二是最後拆除安全防護如欄杆、生命線等;三是一次性完成,不留下隱患(如臨時用電);四是拆下來的材料要及時清理。

4、在最後拆除安全設施時,要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如系安全帶、地面設安全平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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