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中,女人要懂:不喜歡對方,就不要花對方的錢”你怎麼看?

時光瀲灩滴墨盛放1


我很認同這個觀點,不喜歡對方,就不要花對方的錢。

男女雙方在戀愛中,如果不喜歡對方或拿對方做備胎時,最好不要花對方的錢,這樣對造成對方的誤解,他會覺得你是認可他的,以後分開時會有麻煩的。

我認為女人,不管是在做女孩時,還是做女人時,都要做個經濟獨立的人,花自己的錢,心安理得。戀愛初期,約會,吃飯,買小禮物,這些是不必不可少的,但這些花銷不一定一定要男方掏錢,女孩也要回請,不要讓分手時讓男方覺得你佔他多大便宜似的。


蒲公英也要有個家


答:不喜歡,快刀割;喜歡也不要花錢。

1、優秀自己就是用之不盡的金卡。

2、不喜歡對方,明確表示,立即斬斷。

3、喜歡對方,也不要花人家的錢。

4、銘記—— 懂知趣、要爭氣、有骨氣、靠自己!


綏格格


說的很對。女人如果不喜歡對方,千萬不要給對方以錯覺。不少男人就喜歡把錢花在自己喜歡的女人身上,其實就意味著“你喜歡你,想讓你做我女朋友”,而女人如果欣然接受,其實也表明“我也喜歡你”,願意讓男人為自己花錢。

其實不論如何,男女在交往過程中,女人都不應該讓男人頻繁給自己花錢,女人還是自己獨立比較好。

如果不是真心交往,還給男人或者他人造成一種錯覺“你就是他女朋友”那就更不好了,經常這樣真不知是福還是禍。

女人喜歡不喜歡對方,都不應該花男人的錢,起碼結婚前儘量不要這樣。

  • 你喜歡對方,花男人太多錢,其實就等於把自己讓對方的金錢“牽制”了,就很少有“話語權”,你會越來越覺得這種愛不舒服,感覺自己成了“金錢的俘虜”。
  • 你不喜歡對方還花人家的錢就更麻煩,不僅容易給別人造成錯覺,還會讓男人感覺你是為了錢而“耍我”,遇到不依不饒之人什麼事都可能做得出來,也可能還是禍端的開始。

我就曾經看過一篇報道,有一男人經常給這女人花錢,這女人以此為樂享受,對這個男人很曖昧,同時還“享受”著好幾個男人付出的金錢快樂,結果當某一男人感覺到你是在“耍我”時,十分氣憤,產生了報復這個女人的想法,有一天夜晚把她約出來,用刀把她的臉給劃花了,雖然後來這男人最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是女人再也“無臉見人”了,感覺非常痛心。

很多經驗教訓都表明,感情中,女人要懂得不能隨便花男人錢,不能覺得“是男人願意給自己花”,欣然接受這種“饋贈”是要付出代價的。雖然金錢不等同感情,但是金錢與感情密切相連,誰的錢都不是大風颳來的,花人家的錢而不和人家談戀愛,沒有真心與真心的面對,就是玩弄人家的感情,最終將付出很可能還是慘痛的、難以想象的代價。

圖片來源頭條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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