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小妾除了生孩子,還有另一作用,聽後讓人不齒

在我國古代封建社會,實行一夫多妻制,和現在的婚姻制度截然不同。在現代社會無論你多麼的有錢有地位,都只能娶一名妻子。而且如果發現有重婚,那就是犯法的行為,是要負法律責任的。但是在古代,只要你有那個實力,可以供養的起,男人都可以三妻四妾的。但是很多出身好的女人,都不願意做小妾。所以就有很多身份卑微的女子,被買來當丫鬟,時間一長就有可能被收為做妾。所以有很多妾室都是丫鬟。

古代小妾除了生孩子,還有另一作用,聽後讓人不齒

妾是指古代男人除去正妻,娶得其他女人。《說文解字》中說:“妾,有辠女子,給事之得接於君者”。《春秋》曰:”女為人妾,妾不娉也。”這也說明妾室的產生,是有一定的歷史根據的,而且產生的歷史時間也比較早。漢代史學家蔡邕就曾說過“卿大夫一妻二妾”,意思是說當時當官的妻子和小妾加起來也不過超過三個。而在明代更有規定,親王納妾“許奏選一次,多者止於十人”,世子和郡王“額妾四人”。說明當時納妾是有明文規定的,不是說你想納多少妾都可以的。

古代小妾除了生孩子,還有另一作用,聽後讓人不齒

其實古代男人納妾,也不一定就是他貪圖美色。當然也有不少男人是真的貪圖美色,就給自己找了很多的小老婆,像《紅樓夢》裡的賈赦就是那樣。很多時候都是長輩自己為孩子納了很多妾,因為這樣就能夠多生孩子,綿延後嗣,傳宗接代了。很多的原配妻子,為了防止丈夫在外面找一些不三不四的女人,也為了鞏固自己的地位,她們也會主動得幫丈夫納妾,或者找自己信得過的丫鬟當通房丫頭。畢竟對於古人來說,傳宗接代是頭等大事,因為我們常說,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其實這些都不是最令人無奈的。

古代小妾除了生孩子,還有另一作用,聽後讓人不齒

在春秋戰國時期,妾室的性命十分的低賤,可以像對待牲畜一樣隨意的對待她們。而且有很多的男主人為了討好別人,就把自己稍有姿色的小妾當做禮物一樣,送給那些達官貴人。或者就當做對自己手下的獎賞。當時的妾室就像一件交易品,這也能徹底的暴露那個時期人們醜陋的人性。妾室作為交易品,被隨意輾轉。結局往往都是在年老色衰後被拋棄,或者連性命都難保,所以妾室也不都是好的,這也是為什麼但凡有點出身的女子,寧願嫁給貧苦人家做正妻,也不去富貴人家做小妾的原因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