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此設備為境外詐騙團伙提供服務 判刑

近日,肇慶公安局大旺分局偵辦的全市首宗利用“GOIP”設備網絡詐騙案,經市端州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的程某金(男,36歲,山東成武縣人)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

什麼是“GOIP”設備?


“GOIP”設備是網絡通信的一種硬件設備,支持手機卡接入,能將傳統電話信號轉化為網絡信號,一臺GOIP設備可同時支持多個手機號通話,並支持群發短信、遠程控制、卡機分離等功能。


電信詐騙團伙將“GOIP”設備放置好後,通過網絡將SIM卡撥號數據傳輸至“GOIP”設備,再由“GOIP”設備與所在地通信基站鏈接將電話撥出,實現設備與SIM卡分離,以躲避公安機關的打擊。

案件情況


2019年8月底,程某金通過網絡灰產QQ群結識了一名叫“忘情水”的網友,對方提出:如果幫忙投放運行“GOIP”設備,每日可獲得600元酬勞。程某金想到自己欠下的一身賭債,經不住誘惑,在明知是違法犯罪的情況下,仍然決定幹上一票。


不久,程某金就收到對方郵寄來的設備,並按照對方指引,攜帶“GOIP”裝置,從廣西南寧一路向東,每到一處,將設備放在賓館酒店,接通電源,為境外詐騙電話實施網絡呼轉服務。在與“忘情水”失聯期間,程某金繼續為網友“三顆松鼠”擺放、安裝“GOIP”設備,致使多名被害人受騙。


為逃避打擊,程某金在一個地方停留的時間一般不超過2天。他沒想到,會在路過肇慶時栽跟頭。


2019年9月底,程某金路過肇慶被當地警方發覺,大旺分局在接到上級公安部門推送線索後隨即展開研判分析,排查出“GOIP”設備的窩點就在佛山市三水區一公寓樓中。


在追查過程中辦案民警發現,程某金利用他人身份證開房來放置“GOIP”設備,但其本人卻住在另外的酒店房間來躲避偵查。面對如此狡猾的反偵查手段,大旺分局在市公安局的統一指揮下沉著處置,組織精幹警力兵分兩路實施抓捕,於9月28日在該公寓樓下將犯罪嫌疑人程某金抓獲,並在附近的酒店房間內將其放置的一臺GOIP設備查獲。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程某金對自己在肇慶、佛山、廣西等地利用“GOIP”設備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經調查,嫌疑人程某金幫助實施信息網絡犯罪活動,詐騙了11名受害人,累計金額達120餘萬元。


詐騙團伙冒充“天貓”工作人員,撥通受害人的電話說出其網購信息及名字以獲得信任,再向受害人稱其賬號辦理了XX業務,每月會從賬號上扣除500元,需按照“客服”的指示才能取消此項業務。


當聽到要扣除自己的錢,一時慌亂的受害人急忙按照詐騙團伙的指示登錄一個“中國銀聯”的釣魚網站,輸入了自己的身份證號、銀行卡號等信息,迷迷糊糊地就把自己賬戶上的錢一步一步的轉到詐騙團伙的銀行卡上。


目前,該案的其他嫌疑人正在進一步追查當中。

防範電信網絡詐騙,請記住以下幾點!


一是不輕信、不回撥陌生來電及信息,遇到“客服”、“工作人員”等來路不明的身份,應當撥打電話向官方渠道進行核實。


二是不要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身份證號碼、銀行卡賬號、手機驗證碼等個人信息,更不能向陌生人匯款、轉賬,轉賬前一定再三核實對方賬戶和身份信息。


三是慎防木馬病毒和釣魚鏈接,不點擊可疑的網站鏈接,慎掃不明來歷的二維碼,慎連接免費的WI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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