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发改委等多部门要求,将13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正式作为失信行为,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除了常规处罚外,还与个人信用、职业准入、车险等挂钩。全国各地均有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开公示行为,一般在各地交警官方网站公示。
以下13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家千万别碰!否则将被列入失信名单!
(一)
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后,被公安交管部门撤销驾驶许可或者机动车登记的人员、法人;
(二)
因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
(三)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的人员、法人;
(四)
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五)
吸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六)
公路客运车辆、校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七)
驾驶营运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20%或者驾驶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八)
长途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九)
被吊销驾驶证的人员;
(十)
因记满12分被降级的驾驶人;
(十一)
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的人员及其所在的道路运输企业;
(十二)
因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的道路运输企业及有关责任人员;
(十三)
在有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的驾驶人及其所在道路运输企业。
如果有以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被列入失信名单。这可不是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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