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月工资6500,天天受被辞退和降薪威胁,还该继续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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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兴给你探讨这个问题,我认为首先要找到是什么原因导致这样的情况。 是个人业务能力问题 还是公司经营问题。 如果是个体能力问题,那就努力补能力短板,或者接受降薪,待业务水平提升后要求加薪,业务能力才是核心。‘’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如果是公司经营问题那就要看你对公司感情和你对自身的现实情况综合分析,是走人还是接受降薪。

多了解所处的行业情况和客观的评估个人业务能力来决定吧,这就是我的一些看法希望能给你一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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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司管理的角度看,如果想让一个员工主动请辞的“艺术”通常有:安排大工作量,严考核,让你工资不断下降;调至保安或保洁岗位,工资按新岗位发放;故意拖欠工资等。

如果你目前只是受到“被辞退和降薪的威胁”,而没有见到公司的实际行动,通常是由于公司对你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不满意。那你就要认真反思自己,是不是在你身上,存在工作任务能完成或遇到自己能克服的困难,由于自己认识不高或没有尽力而为,导致由于自己的消极而影响了整体效率?如果有,请及时与领导沟通,消除误会,并干出应有的成绩。

辞职与6500元的工资关联不是太大。如果公司前景不乐观,没有竞争力,你这工资也拿不长;如果你这份工资很满意,而自己没有发展和成长的空间,特别是技能得不到提升的情况下,你这工作也属于“混日子”型;如果天天受到被辞退和降薪的威胁,你工作起来也不带劲,心中总有做一天和尚撞一钟的感觉。

所以,建议你从公司前景和自己的职业规划,以及家庭情况,作一个客观分析,相信你就会是去还是留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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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应该是在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原则上来说用人单位不管给你加薪还是降薪都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需要与你进行协商,当然了加薪的事一般谁也不会反对的。那么现在用人单位对你的降薪决定应当与你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这都是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的。你所说的合同中的约定是不合法的,到仲裁不会予以支持。

降薪和辞退是两种行为,你可以选择不接受单位的降薪决定,那么如单位在下一个月单方面给你降薪你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诉!要求补发工资或者你可以直接以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为由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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