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人說科比是2000

人造喂星羅志祥


個時期,都會有一位超級巨星來統治NBA聯盟,想當年就有喬丹時代,科比時代,而如今的NBA聯盟正處於詹姆斯的領導之下,作為聯盟第一人,他們用一己之力撐起了聯盟的天下,也讓世界見識到了籃球的真正魅力。

科比

在NBA聯盟發展史中,科比和奧尼爾分別統治了3年的NBA聯盟,也就意味著在這三年裡,科比和奧尼爾已經成為了聯盟的核心,也就意味著擁有了他們就是掌握了通往勝利的大門。不過,科比和奧尼爾顯然不夠霸氣,因為還有一位籃球巨星統治了聯盟長達十年,球員的職業生涯能有幾個十年?可以說是非常強悍了!

科比在聯盟中的地位不用多贅述了,雖然現在的他已經離開了這個世界,但是沒有人會忘記“黑曼巴”的精彩瞬間,會忘記“小飛俠”帥氣瀟灑的身影。科比對於勝利的渴望寫在了臉上,刻進了骨子裡,而他也用自己的努力證明了他就是MVP,在2007年到2009年的這段時間裡,科比已經成也了整個聯盟的明星。在這三年裡,科比統治聯盟,實現各種突破,2009年更是帶領湖人隊拿下了總冠軍,霸氣贏得尊重。

奧尼爾

奧尼爾也是統治過三年的NBA聯盟,作為中鋒球員,奧尼爾的身體素質非常魁梧,在2000年到2003年的這段時間裡,奧尼爾統治了聯盟。作為當年的狀元郎,奧尼爾的身體素質也比剛進入聯盟時強壯了許多,他的狀態也越來越強,最終成為了聯盟霸主,成熟之後的奧尼爾成為了聯盟中的恐怖中鋒,在球隊中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

詹姆斯

而在NBA聯盟中,統治能力最強的莫過於勒布朗·詹姆斯了,2003年,年輕的詹姆斯一戰成名,打開了他在聯盟中的名氣,而他真正開始統治NBA聯盟是在2010年。無論是身體素質,還是球技方面,詹姆斯都要凌駕於眾人,是一個當之無愧的小皇帝,他對於勝利的渴望不亞於科比,而他最有先見之明的應該就是他對於身體的保養了。可以說,在眾多NBA巨星中,詹姆斯受的傷最少,戰鬥力和持久力最強,畢竟距今為止,詹姆斯已經統治NBA聯盟長達十年了,不愧是聯盟現役第一人!


籃球小木頭


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聯盟第一人真的不是通過數據衡量評判出來,這其中充滿了主觀臆斷。

05-10賽季,科比聯盟第一人當之無愧,可00-04之前,科比還真的夠不著,可在我等科密心中,老大永遠聯盟第一人。

在00-04年,聯盟第一人該是沙克·奧尼爾。

這傢伙,少了喬丹遏制,還得到了科比這個未來聯盟第一人 給他打輔助,頂級內線核心,頂級外線核心,這讓OK組合橫掃聯盟。

科比也因此而聲名大噪。

可科比這會實力雖然不遜色於任何年輕後衛,和他聲明如出一轍的另3分衛,麥迪、卡特和艾佛森,同時期,個人實力不比科比差,科比即便領先也沒領先多少。

談不得聯盟第一人。

而在鯊魚東遊之後,湖人呈現出過度期。

科比沒了鯊魚的壓制,開始暴走,始終一個人扛著球隊,向前行走。

甚至,出現了一個人,去打全聯盟的情況。

在05-07年,這兩個賽季,科比打服了全世界的人。

三節62分,單場81分,張伯倫之後單場得分最高之人,他讓人們認識到了 何為人類的極限到底在那裡?

不單單是個人能力巔峰,還是個人技術巔峰。

他不斷地打磨自己的技術,成為全聯盟,甚至,全世界技術最最全面的球星,技術昇華。

外加他在團隊這塊,還帶隊豪取2連勝,稱霸。

他不是聯盟第一人,誰是?



籃壇碧玉刀


很高興能回答這個問題,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

要回答題主的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來分析一下題目中“第一人”的定義:NBA代表著這個星球最高籃球水準的聯盟賽制,也是世界上商業運作最為成功的體育聯盟之一。作為這樣一個即代表著最高水準的籃球聯盟、也代表著商業運作最為成功的賽事,它對於自己的“第一人”(即頭牌球員)定義是什麼?


答案是:

1、高超的球技

2、符合大眾審美的長相

3、具備特殊的“精神領袖”氣質

4、本身具備一定的“話題性”因素

以上構成了賽事聯盟滿足對於本身的商業炒作利益,從而獲得最大的經濟效益。


2000-2010年這段時間,是NBA後喬丹時代的一段“空白期”,隨著籃球之神喬丹的退役,NBA從喬丹時代閃耀的聚光燈中逐漸光環褪色,聯盟本身想重新塑造“喬丹接班人”的一個又一個計劃裡,因為各種原因都沒辦法如意,早期的傑瑞-斯塔克豪斯/格蘭特-希爾/“便士”哈達威都因為傷病早早落下神壇,甚至到了中後期的斯文卡特、麥迪或多或少都有被推向“第一人”的探討,但最終都沒能實現。要麼是傷病使球員本身不能一直維持“高超的球技+勁爆的表現”、要麼是球員本身不具備“精神領袖”的氣質、要麼是球員本身不具備足夠的“話題性”···

為什麼科比最終在聯盟眾多“喬丹接班人”中脫穎而出被大部分人工人的NBA聯盟“第一人”?

1、首先科比具備高超的球技,並且在比賽中能夠持續輸出“勁爆的表演”。

2、科比身上超強的韌勁具備了“精神領袖”的氣質,後來被廣大球迷親切稱之為“黑曼巴”就是最好的佐證。我們要知道,美國的文化是以“個人英雄”為主義,“黑曼巴”符合美國的底層邏輯文化基礎要求。

3、科比本身具備足夠大的“話題性”,從“鷹縣事件”到後來與大鯊魚奧尼爾之爭、再到“逼宮”湖人,黑曼巴在普羅大眾球迷中具備強大的“話題性”。

4、曾有人稱:科比是黑人中最帥的那一批。當然,我也是這麼認為的。科比的外表形象,滿足NBA這個商業性質極強的聯盟對於商業炒作的基本外表要求,科比符合世界大部分的審美標準。

5、在專業的籃球領域中,想成為“第一人”、哪怕是想成為超級巨星,最重要的是這個球員本身的“榮譽”的多少。科比在個人的“榮譽”上足夠顯赫,期間的三連冠、常年聯盟第一陣容成員、常年入選最佳防守一陣,加上這10年期間幾乎場均30+5+5的勁爆個人數據,科比擁有成為NBA這段期間“第一人”的最基本資格。

6、聯盟迫切需要一個能夠接替後喬丹時代所形成“真空期”的代言人,而科比滿足所有條件。

7、除了這些,科比在“籃球領域”之外,包括社會公益(比如汶川地震時期,科比是NBA美國球星中第一個捐款的球員)、教育、商業(耐克當年頭牌球星)、投資等眾多領域都具備一定的影響力。


這樣一個在籃球領域超群、本身具備正反面爭議話題、形象俱佳、具備超強的“個人英雄主義”(符合美國大眾文化)的球員,且NBA高度的商業炒作需求下,科比當仁不讓的成為2000-2010年期間NBA“第一人”。

【最後,為科比的飛機失事感到惋惜,但願天堂也有你最愛的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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