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私房菜館賣穿山甲、黑熊掌等野味,老闆獲刑

日前,上海一私房菜館賣穿山甲、黑熊掌、王錦蛇等野味,經營者葉芳(化名)因犯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獲刑。

該案由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提起公訴。記者從起訴書中獲悉,葉芳在上海浦東某高檔小區內租賃一棟獨棟別墅,在未經工商登記及衛生經營許可的情況下開設私房菜館,並從他人處購買穿山甲冷凍胴體及亞洲黑熊掌等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作為食材在其經營的飯店內加工出售。

通過前期偵查後,2019年4月2日,公安機關突至該菜館內進行搜查,當場查獲其欲出售的所謂“河豬”冰凍胴體2只、其肉塊及鱗片若干,熊掌4只,同時查獲野生動物王錦蛇。

事實上,上述所謂“河豬”胴體及肉塊、鱗片,均來源於穿山甲。

根據上海野生動植物鑑定中心出具的野生動植物物種鑑定證書,證實扣押在案被鑑定的冷凍動物製品分別為馬來亞穿山甲冰凍完整個體2只,碎塊若干及亞洲黑熊掌4只,均屬於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製品,送鑑的穿山甲冰凍胴體及碎塊至少來源於3個馬來亞穿山甲個體,送鑑的亞洲黑熊掌至少來源於3個亞洲黑熊個體。

在確鑿證據面前,葉芳承認了在其經營的菜館內,出售穿山甲進行食用的事實,同時供述自己曾經向熟識的食客提供王錦蛇、大雁進行食用的情況。

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認為,被告人葉芳違反國家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相關規定,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應以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2019年8月22日,該院依法對葉芳向上海鐵路運輸法院提起公訴。

上海鐵路運輸法院認為,被告人葉芳構成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辯護人的相關辯護意見酌予採納。葉芳已經著手實行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其犯罪後能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綜上,上海鐵路運輸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葉芳犯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查獲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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