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交警啟動“清爽行動”優化市城區交通環境

为进一步强化市城区交通秩序管理,促进城区交通环境发展更加畅通、安全、文明,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2020年4月15日起至年底,在市城区持续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清爽行动”,本次行动将结合常德交警2020年“路长制”的工作部署,重点对市城区六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

(一)违法停车

1.机动车违反人行道停放规定,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2.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内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3.社会车辆违法占用公交车站台及出租车临时停靠点停放的。

(二)货车、农用车、拖拉机乱闯禁

1.货车、拖拉机、农用车违法驶入市城区禁行区域;

2.拖拉机、农用车非法改装改型。

常德交警启动“清爽行动”优化市城区交通环境

常德交警启动“清爽行动”优化市城区交通环境

常德交警启动“清爽行动”优化市城区交通环境

整治货车、农用车、拖拉机乱闯禁(组图)

(三)电动车自行车交通违法

1.继续实施“禁一、规二、限三、控四”的电动车管理措施;

禁一:禁止在城市道路上骑行电动独轮车。

规二:两轮电动车按照规定必须登记上牌后,再上路行驶,规范两轮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

限三:限定电动三轮车通行区域及通行时间。在7时至19时内,禁止三轮电动车在常德大道(不含),桃花源路(不含),沅安路,双拥路合围的区域道路内通行。

控四:对未达到电动汽车标准,未注册登记的电动四轮车不得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2.电动自行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

3.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它车辆专用车道;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车道内行驶;非法加装遮阳伞等交通违法。

常德交警启动“清爽行动”优化市城区交通环境

整治电动车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四)摩托车交通违法

1.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2.非法改装摩托车消声器(“炸街”摩托);

3.摩托车非法加装遮阳伞。

常德交警启动“清爽行动”优化市城区交通环境

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五)高排放高污染机动车上路行驶

与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上路行驶的高排放高污染机动车进行查处。

(六)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

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交通违法进行非现场查处。

为确保整治取得良好成效,常德交警成立市城区交通秩序“清爽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支队长邱兵泉任组长,副支队长刘科任副组长,将长时间、强有力的推进行动,加强督导考核,严管城市交通乱象,规范行车秩序,全面实现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总量明显下降的工作目标,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共创规范、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融媒体记者:邱琪 通讯员:唐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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